個人是認為電競絕對能做為一項運動跟競技
像是RTS跟FPS要用到的眼力跟手速難道是ㄧ般人不用訓練就能做到的嗎
但是電競做為奧運比賽項目最大的問題是不確定性
今天用A遊戲比賽
那如果A遊戲的公司倒了怎麼辦?
更不用說這樣有圖利廠商的問題
而且現在的體育項目
有哪一項是單一廠商獨佔的
如果今天要玩FPS那要比哪一款?
嚴格說起來不同款的遊戲根本就是不同的比賽項目
所以只用電競兩個字涵蓋所有的電子遊戲根本不合理
應該要把CS、星海、LOL、爐石都各別當做一個比賽
而且這些遊戲的開發商還要開放授權讓所有公司都能開發一樣的遊戲
不然憑什麼決定某個廠商的某個遊戲能做為比賽項目
電競要成為奧運項目之一
大概要建立在有一群人長時間(數十年)都玩同一款遊戲的情況下
然後影響力大到說電競就是想到那個遊戲
不然根本就無法說服大家應該要以某某遊戲做為奧運的電競項目
大guy94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