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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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106,審易,2308【裁判日期】1070711【裁判案由】妨害名譽【裁判全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審易字第230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育椿 黃冠棠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少連偵 字第9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與乙○○平時對Cosplay( costum e play 之簡稱,意指裝扮為動漫角色人物的行為) 有興趣,常在社群網站「臉書」上討論相關議題。緣被告甲 ○○於民國106
年4 月6 日某時許,在不詳地點利用電腦設 備連結網路瀏覽網頁時,見告訴人丙○○Cosplay 的照片中 ,告訴人所著服裝右胸略有凹陷之情形,竟意圖散布於眾, 基於加重誹謗之犯意,在其「臉書」帳號「甲○○」頁面上 轉貼上揭照片,並發文:「我說那個大大啊…奶子凹陷是很 嚴重的疾病啊,得趕緊去看醫生喔」等語,被告乙○○於同 日稍後,在不詳地點利用電腦設備連結「臉書」而看見被告 甲○○上揭轉貼照片及發言後,亦基於相同犯意,以其帳號 「Sharken Huang 」在上揭文章下留言:「奶子內凹很可怕 ㄉwww 」等語,均不實指摘告訴人患有凹胸(
漏斗胸) 之疾 病,足以毀損告訴人之名譽。嗣告訴人瀏覽網路時發現上揭 文章及留言,報警處理後始循線查知上情。因認被告2 人均 涉犯刑法第310 條第1 項之加重誹謗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 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被告2 人所涉加重誹謗罪嫌,依刑法第314 條前段 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告訴人與被告2 人均已達成和解 而撤回告訴,有告訴人提出之刑事撤回告訴狀2 份、本院 107 年7
月3 日公務電話記錄1 份在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 ,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條之1、第303條第3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1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周泰德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
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 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陳怡君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2 日
※ 引述《digitai1 (大摳)》之銘言:
: ※ 引述《z72117211 (代號:肥宅)》之銘言:
: : 話說原本那篇推文說的怕
: : 後續有人繼續追嗎?
: : 只知道當初鬧很大
: : 還不能不喜歡你
: : 換做是我 我也會__
: 我認識本人,也算是知道詳細狀況
: 那時候有個COSER在粉絲專頁貼了個非常 )( 的照片,然後問大家"你們喜歡我哪裡"?
: 身為粉絲的事主老實的回答了"奶子",就被指稱是性騷擾,讓身為粉絲的受害者很難過
: 道歉之後折掉了它的COS照CD(不知道怎麼說那個就是人家攤位賣的整組,夠粉才會買吧)
: 宣稱不再支持。
: 之後一個活動場次,他路過攤位看到該COSER的海報,他拍下來貼在FB個版打了個"怕"
: 被COSER的粉絲傳過去給她看,她就指稱這是污辱、騷擾,稱會提出法律行動,而受害者
: 覺得非常莫名其妙,明明是自己的師發文卻被截給他人看,很不爽的開嘴,結果又被截
: 事主就用這張罵這個事情的圖(有罵髒話而不是單純的"怕")去告公然污辱
: 這段時間內直播痛哭指稱自己有憂鬱症、對方性騷擾與跟蹤長達一年多、對她上下其手
: 之類的,還貼出事主個資等,之後有粉絲去受害者高中堵人、打電話去告知學校的狀況
: ,讓受害者鬧到家庭革命,不肯出資或心力處理事情
: 結果針對該訴訟,原本大家以為說"怕"絕對不會有事,但是訴訟內容是他與帶髒話的
: 在個版罵了這個事情的圖,加上最大的錯誤是,對方沒有任何證明自己是憂鬱症、
: 被粉絲堵人恐嚇、同時在有律師等法律諮詢的狀況下(當時事件鬧大後真的有專業協助
: ,可能也同時想打擊這位弄臭圈子的COSER)卻違反說好的放軟態度與該反提的內容,
: 在庭上指稱她的不是,被法官認為"毫無悔意"而輸掉官司。
: 之後該COSER大舉慶祝她的怕贏了,受害者就是跟蹤狂、性騷擾,因為她贏了這官司,
: (對方有公然污辱)不過沒講反正就把她說的標籤全部貼上;事主在該年心力交瘁,
: 學測只考了73分,無法成功進入台大法律系,又被家人懲罰性質的送去香港念大學了。
: (最新情況是他轉學考成功回來台大法律了)
: 之後怕這個字在雙方都很感冒,該COSER開台或者粉專留言看到這個字都會BAN
: 應該算完整啦,真的很可惜,他不要逆轉裁判看太多自己講些543的,應該不會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