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UTO (鳴人)
2019-04-05 13:03:23《動物朋友》:是由動物朋友企劃發起的日本跨媒體製作作品。
老實說有點搞不懂
像是
《火影忍者》是岸本齊史在集英社《週刊少年Jump》連載
動畫由Studio Pierrot也就是小丑社改編製作
IP版權範圍很明確
至於
《精靈寶可夢》雖然複雜了一點
不過還是簡單能分清楚
不過......
本以為《動物朋友》是角川的IP
可是看起來SEGA也有一份?
本來想說SEGA只是負責遊戲改編部分
不過看起來《動物朋友》也是SEGA的IP?
所以
有些人說SEGA是被角川拖下水的?
有沒有簡單的說明?
作者:
Ttei (T太)
2019-04-05 13:07:00就號稱系列續作3了,2糞成那樣當然會受到影響阿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9-04-05 13:08:00
實際上是吉崎的吧,SEGA參加2期製作委員會,拿到授權
作者: acs81046 (Banana King) 2019-04-05 13:08:00
是WWE的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19-04-05 13:19:00又不是製作人 哪家公司讓你一個人設有版權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4-05 13:46:00我猜是本來覺得不會紅,所以IP理面所有權有很多其他人原創的東西也無所謂,結果後來紅了想搶回來才變成這樣
作者:
Ben40 (來自巴哈的魚酥)
2019-04-05 13:50:00少歌或LL之類的好像也沒什麼人說原作是誰吧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19-04-05 13:55:00是吉崎的作品 他在訪談就表示他擁有著作人格權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4-05 13:59:00記得著作人格權是不可消滅的,依台灣法律來說作者永遠擁有著作人格權,但不代表擁有著作財產權,而且動畫理面其他原作以外的創作物也會有各自的著作權
作者:
knmoonbd (鐵飛魚/野口皓)
2019-04-05 15:28:00原本先有個動畫朋友手遊是Nexon的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9-04-05 16:37:00動朋原作就是觀音啊 只是他只負責核心設計與監修動朋計劃就是角川幫他去找人來做遊戲畫漫畫做動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