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沒有看中天,不知道原po敘述的狀況是怎麼樣
不過看了原文底下推文,發現C洽好像很多人不清楚音樂授權是怎麼進行的
稍微用自己知道的部分解釋一下好了
首先可能有些人聽過,日本有個叫做「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的組織
就是常被戲稱是版權蟑螂的那個
這個協會握有幾乎全日本音樂的著作權,集中管理授權的事情
台灣也有幾個類似的協會,其中最大的是「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
如同JASRAC,這個協會也管理了大多數台灣的音樂著作權
一般電視台、無線電台或是卡拉ok、百貨公司、飛機上等等有撥放音樂的需求時
都會跟這個協會簽約,只要你付一定權利金就可以合法使用他們管理的音樂
每個需求收取的費用不同,以電視台為例,一般的電視頻道收取的授權費是
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5%
(以上取自MUST官網)
你只要把自己節目上所用到音樂的清單,案使用的種類還有時間列表交給他們就可以
而不管是MUST還是JASRAC,都有加入「國際作者和作曲家聯合會(CISAC)」這個組織
只要你在這個組織內,你們的版權就能互惠使用(只要按照一定的規範付費權利金)
因此台灣的電視台只要獲得MUST的授權,那他也可以合法使用日本、美國等地的音樂
雖然我沒有證據中天有取得這個協會的授權,不過可以認為應該是有的
可能有些自己家裡開店的版友,曾經收過或聽過有人收過MUST的存證信函
例如在店裡撥放無線電台的音樂,但是店裡沒有能夠公開撥放的授權之類的
如果中天真的沒經過授權就撥放有版權的音樂的話,這個協會也該也會找上他們
雖然這些協會都有些很令人詬病的問題,不過也是因為這樣
才可以比較方便的取得使用本國或外國音樂的授權
大概是這樣,如果有講的不夠精確地也請圈內版友鞭小力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