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go2327 (NakedGenius)
2019-06-03 09:52:28雖然知道這個問題很蠢
但是突然看到蠟筆小新讓我好在意
漫畫作者去世之後版權歸誰?
還是漫畫版權從一開始就在出版社?
這樣的話不是出版社想換人話隨時都可以?
有希洽嗎?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9-06-03 09:54:00蠟筆小新的版權好像歸工作室?
作者:
VUVCOM (yuyu)
2019-06-03 09:55:00例子 手塚跟金庸?
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06-03 09:55:00請參考著作權法
看出版社 不過大多都握在出版社手中 有些運氣好的可以要回或買回
作者:
teddy (這是個好問題)
2019-06-03 09:55:00版權是在作者或是經紀公司吧 出版社是發行權
作者:
aterui (阿照井)
2019-06-03 09:55:00遺族啊,不然手塚production和橫山光輝production怎麼來的
遺族啊,小新就算了別人畫,版稅還是一部分給遺族家人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9-06-03 09:58:00
金庸被糞game綁死了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9-06-03 09:58:00著作人格權具一身專屬性 不會繼承
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06-03 10:00:00樓上你講的是人格權 跟著作權有別
作者:
teddy (這是個好問題)
2019-06-03 10:02:00告訴乃論吧 原出版社找人代筆也是名正言順 收入會回饋給作者或遺族不會有人有意見
很多作者生前就會成立版權公司來管理,像手塚pro,死後股份就會留給家人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9-06-03 10:04:00就只能假設已死作者的想法了
作者:
VUVCOM (yuyu)
2019-06-03 10:04:00像哆啦就有工作室是嗎
作者:
Uesama (上樣)
2019-06-03 10:09:00著作權有分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格權,google一下再來討論
作者: Nravir 2019-06-03 10:10:00
美國的老鼠大概就是公司的,所以才能一直邪惡= =
著作人概念下有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前者不可轉讓,後者可以。但創作者未必就是著作人,就算是,也未必能把著作財產權留在自己這邊。
日本因為報稅節稅,很多作者都有成立公司負責版權的,有些找老婆當版權管理公司的社長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9-06-03 10:26:00世啦幹
作者: Zsanou 2019-06-03 10:57:00
各國著作權法都有些不同
作者: statics0000 2019-06-03 11:14:00
作業自己查
作者:
ORIHASHI (38950)
2019-06-03 11:30:00自己查拉
作者:
amadias (阿媽的鴨子)
2019-06-03 12:19:00拿公司做比喻,一個人創辦了一間公司,創辦的這個事實就算公司賣掉不在屬於這個人,但是創辦的這件事實依然存在,著作權就是聲明原創人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冒名版權,就是跟商業營利有關的權利,可被授予或轉讓你寫了一部小說,作者是你,但是版權賣給出版社你如果是賣斷,你依然保有著作權,但是就不能賣自己的作品營利,另一方面出版社擁有版權,但是不能把這本小說的原作者改成其他人一般人的認知是有著作權就擁有版權,即便是賣了版權
反正過世50年之內都可以收版稅,而且要用得先經過著作財產權繼承人同意,50年之後才會進入公共領域
作者:
amadias (阿媽的鴨子)
2019-06-03 12:33:00自己能繼續使用自己賣掉的創作物營利形成 擁有著作權的作者侵害版權的情況就像漫威把X戰警、蜘蛛人版權賣給了福斯跟sony合約沒重談,漫威要是敢拿回來拍電影,就會吃侵權賠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