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odahsk (LL)》之銘言:
: 大家不要吵了,停賣啦....
: 不好意思用回的,推特連結有色色圖不能貼
: 請自行蒐尋
: @sky_freedom_
: 聲明圖
: https://i.imgur.com/91xZA1n.png
: https://i.imgur.com/OXjeZPI.png
小弟是最早把這篇轉過來的,自己有經營個小專頁在貼了這個
跟不賣的兩篇消息時 有注意到非常有趣的現象(在哪就不放了這樣算廣告)
很多人對於至少不賣了算是某種程度上負責可以理解
https://i.imgur.com/s3Y4rsN.png
有趣的是這個,八成的大馬華人(資料顯示居住位置也使用簡體)沒說全部
他們都認為是原作者自己不努力、還有是因為紅了原作忌妒,被黑了 這種說法
他們是不是在智慧財產上或者二創有很大的錯誤認知啊?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7-01 21:35:00看介面是臉書,這種生態蠻正常的吧,畢竟都粉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7-01 21:37:00同意樓上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9-07-01 21:39:00原作其實除了第一張踩線外 兩邊後面的創作方向根本平行線然後原作在推特話題性上還是贏的吧 沒有什麼被比下去的問題 還是他們的比法是點進去看到follow比較多就贏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7-01 21:41:00不是誰贏誰的問題吧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9-07-01 21:41:00這件事我相信是有人眼紅啦 但應該不是原作 因為不需要啊
作者:
leilo (Lei)
2019-07-01 21:42:00不是眼紅是不爽大概就像是你期末報告想到一個很好的主題但被隔壁組抄走不管他分數高還是低但你都會不爽
超有意思的 闖紅燈被抓了說對方以前也闖過阿你不可以辦我 呵呵
中國人不就這種德性嗎?管你是新加坡還是馬來西亞能容忍這種作風的都是同一類的啦,一直在那邊講什麼比原作紅之類的blabla,有沒有像以前口水歌的粉絲「還不是誰唱紅的、不然誰知道原唱是在唱什麼」云云都抄成這樣還有一堆理由,還想拿來賣錢呢
說白點我今天自創一個清新形象美少女角色有人擅自拿去改成賣肉出本本,我知道後提出抗議也會被說成是在忌妒他人成就,是自己沒能力紅的概念
嚴格來說同人本只要原作者不爽隨時能要求下架,要不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