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理解並非故意,
但同時也得為自己親手犯下的罪行負責,
但並非一句無行為能力便能輕鬆帶過。
「這一個案件發生,死去的人絕對比精神病患更無辜」
所以我絕不支持廢死,
在確定「兇手是誰」的情況下,
殺人償命本來就天經地義。
如果無法讓他面對該負的責任,
那以後有類似案件都推給精神異常、多重人格和思覺失調就好啦
如果早就知道這個人有精神病史及更生人犯罪史,
本來就該隔離照顧,
一方面是照顧他,
也一方面是讓其他人免受危害,
而不是等他犯案之後才開始顧慮「他的人權」。
看了板上某些專業人士的文,
我能理解精神病患或許「並非自願」去殺人,
但被殺的人也絕非「自願」被殺,
但是事情仍然發生。
死刑當然無法解決問題,
但是死刑很明顯能解決製造問題的人產生更大的慘案。
還是要等到一個確定犯案的人,
再度犯下更大的殺人案才打算追究?
甚至廢死團體又出來靠杯不應該制裁,
繼續放任殺害34人的兇手引發社會動盪?
舉個例子,
恐怖組織執行所謂聖戰活動,
攻擊各國,傷及無辜,
他們的觀念裡是執行屬於「自己的正義」,
但是看在其他人眼裡呢?
那是恐怖攻擊,
而各大強國出兵圍剿,
殲滅造成傷害無辜民眾的威脅,
這時候他們有用到兩公約嗎?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19 22:24:00根本沒人提廢死好嗎
作者: DAVID1989 2019-07-19 22:24:00
廢死團體也是在執行他們的正義阿 跟恐怖組織一樣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9-07-19 22:24:00最後一段舉的例子超不倫不類的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24:00你根本沒搞懂,精神病患的「自己」到底是不是「自己」?\
再怎麼量刑,我相信這次這位也不可能會因為無行為能力而無罪啦…34死耶況且明顯有籌劃過,在犯罪當下應該不可能是真的無行為能力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25:00如果根本不是「自己」,他要怎麼為「自己」親手犯下的罪負責?根本不是負責,只是你認為應該有人去死,那就是他而已然後最後那什麼北七例子?
作者:
AN94 (AN94)
2019-07-19 22:25:00這其實有很多討論空間 才會每天都吵的起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07-19 22:25:00
天上人鋼彈OO表示: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9-07-19 22:26:00那些人一輩子的的產值加起來可以達到百億日幣
如果不是自己,那就找個精神病的來行刑,然後再說不是他行刑的就好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9-07-19 22:27:00卻被一個零產值的社會負擔放火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27:00所以精神病患發病時所犯的案都不用負責,很好
作者: albert221 (op) 2019-07-19 22:27:00
無行為能力輕鬆帶過???你根本沒理解別人在講什麼吧
作者:
pot1234 (鍋子)
2019-07-19 22:27:00在殺人的時候使用天經地義這個詞不太好吧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28:00OK啊,如果有精神病患是動漫宅,結果因為這個事件跑去幹掉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28:00被害者都要摸摸鼻子自認運氣差,dlmgn是這意思對吧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29:00差不多,這種精神病患跟颱風或地震差不多
管精神病是誰?這類人活著根本就是會走路的未爆彈,難道沒人可以制裁他們嗎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29:00哦哦,因此這次京阿尼的損失跟那33條人命還有多數受傷者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0:00都不能找那位縱火犯求償,因為他發病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30:00就不贊成廢死。但搞清楚,這不過是全體國民的心理健康問題
作者: DAVID1989 2019-07-19 22:30:00
恐怖分子從小受的教育的是殺異教徒是對的 社會沒教好他
作者:
sm02188612 (The Children 01)
2019-07-19 22:30:00單就這次這人來說 要是繼續放出來可以趴趴造 那真的是未爆彈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31:00法律上一定可以找到人付錢啦!只要那個人有錢就行看八仙樂園,干樂園屁事,結果還不是樂園賠,不用擔心
作者: DAVID1989 2019-07-19 22:31:00
恐怖分子恐攻的時候說不定還是起乩狀態 也不是他自己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1:00怎麼可能找得到其他人付錢?都精神病患發病時做的事呢
作者: tuna0214 2019-07-19 22:31:00
推
今天台灣監獄叫什麼?矯正署 不是負責署也不是逞罰署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2:00沒啊,dlmgn說這次縱火犯可能是發病時做的,他不用負責啊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32:00沒人付錢就每個人出十塊納稅平均分掉不痛不癢啊
他不是他自己,那他還是人嗎?根本禽獸不如不用管一下?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33:00搞清楚問題本質,不要講的大義凜然,我就不反對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3:00問題本質?很簡單啊,精神病患為何不能對自己的病負責?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4:00我不是說病患發病時,是沒發病時為何不做好負責?既然說他發病時不是原本的自己,那原本的自己為何不好好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7-19 22:34:00照顧? 誰照顧? 錢你出嗎? 怎樣防範避免?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5:00控管自己的疾病?到頭來還是要為自己沒控制好負責任啊幹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35:00看報導他有接受控管啊~但這種事就像天災一樣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36:00你們提的那些方案不可行不完全是因為人權啥的,是因為站在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7-19 22:36:00鄰居在抱怨起衝突的時候,這個人就應該要送去強制就醫了,但是訪視的人沒有察覺、蒐集到這些資訊,也沒有監督服藥的狀況,表示他們目前實施的此類措施未落實
作者: DAVID1989 2019-07-19 22:36:00
這位精神病的社會成本就由這33個人平均分擔阿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6:00有病不吃藥控制,那就是沒負責任啊,你說藥沒用?那去找藥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7:00廠負責啊,藥沒效換藥啊,啊什麼都不做哦?
你的文不就明白反映出現在的問題嗎?你那麼在意殺人償命的結果就是政府花十億預防神經病犯罪都比不上幾顆子彈對民調的影響啊
作者:
ww (劉文聽)
2019-07-19 22:37:00死刑的目的不是復仇 而是要讓犯人與社會永久隔離 犯罪的精神
作者:
hamlen (aksara)
2019-07-19 22:38:00殺人償命啊,某樓認為精神病患跟動畫監督的生命等價?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39:00台灣新聞多的是精神病患闖禍,問有沒有吃藥都幾乎沒吃不然就自作主張停藥,然後就發病出事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講我如果是的話你完全搞錯我要講的重點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40:00更別說那種不想在病歷上被註記有精神病連醫生都不看的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42:00我整理一下,dino或是許多人認為只要精神病嚴重到一定程度,其在發病狀態犯下重大罪刑,就應該去討論應注意而未注意應吃藥而為吃藥這類的?呃我知道語氣看起來很嘲諷,但不是好喔這樣的問題就是,以後不會有人想去就醫了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45:00所以你的意思不就是精神病患不用為自己的疾病負責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45:00你越想去控制精神病或是愛滋病,就會變越難控制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46:00這兩回事,我認為他們不需要負責,但我們不是精神病患,我
作者: tuna0214 2019-07-19 22:46:00
反正正常人就是活該倒楣~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47:00的控管往往會造成黑數或是反效果
至於要不要控制自己的病情 嗯...理論上說起來很簡單但精神病患抗拒看診吃藥 你拿槍架著他也不肯去這種事
有時候是連他自己都無法控制的 而且還是他的症狀之一已經陷入這迴圈裡了 既然他無法為自己產生精神疾病負責請問你要怎麼要求他"為自己的病情負起責任"
所以我才認為應政府介入,成立像安養院的機構,有人按時監督吃藥,按時看診,增加社會成本也沒辦法,這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福利措施了而且,有人能確定他是發病狀態下行兇?
題外話 不要說控制精神病的藥要吃多久 7天抗生素沒全部吃完的人不少吧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49:00如果是這樣子那我無話可說,所以到頭來還是正常人沒人權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49:00喔不過你說的是把控制擴大到生活各層面...如果成立的話我會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50:00同意他們該負責啦,但就變成實務上反效果所以反對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50:00我能接受你的講法,但我不能接受這種非常鳥的結果
犯人之所以受到刑法,一方面為了教化一方面減低他們害人的可能性,精神病不是也是這樣嗎?同樣是會傷害別人的高危險群難道不用管嗎?
作者:
togs (= =")
2019-07-19 22:51:00你舉的例子...
作者:
sm02188612 (The Children 01)
2019-07-19 22:51:00就是很無奈 最後都是正常人遇到 只能算你倒楣 唉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2:52:00怎麼管?犯人就是被抓到犯罪才是犯人,所以現在要抓到誰是
作者:
dinosd2 (...)
2019-07-19 22:52:00那我就修正一下講法,不是正常人沒人權,而是精神病患的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9-07-19 22:53:00心智正常狀態下行兇沒有減刑啊,刑法明訂的是事發當下,這就是精神鑑定的範疇
檢測本來就會偏差,誰能完美還原事發當下有無發病呢?所以我能夠體諒,但我反對放過他已經是「確定犯案」的兇手了處死無法解決問題,但是能防止已經造成嚴重問題者再去製造更多慘案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3:00:00恩你現在也跳下來務實層面了。我覺得如果為了大家的心理健康需要殺了他我贊成,我並不是很在意他的人權啦我是覺得殺一個神經病感覺就跟索爾殺薩諾斯一樣空虛有害我心理健康。不過民主社會我覺得還行,大法官啥的大家不爽去修改憲法就好了
Nice 這就是我對死刑的看法 幹死可撥仔 讓那些死賤民忘記自己平常被老闆屌幹的不爽然後我是不是被暴雷了
作者:
kimmj (艾倫)
2019-07-19 23:05:00精神病殺人 一樣該死 否則誰為無辜枉死者負責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3:06:00我就說所謂負責其實就是給還活著的人一個情感上的交代嘛老實說我覺得這很需要啊。有時候心理健康問題解決了大家才能冷靜面對問題。就像尻完槍才能進入聖人模式一樣
作者: albert221 (op) 2019-07-19 23:07:00
說例子不北七的沒認真想過這問題吧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3:07:00只是希望大家把這種聖人時光當成解決問題的起點而不是終點啊說解決太遙遠,說面對問題好了。然後我好像真的爆雷了
作者:
kimmj (艾倫)
2019-07-19 23:08:00以這次來說 即使凶手沒死 也沒被判死 大眾輿論也會讓他終生無法回歸社會
作者:
hamlen (aksara)
2019-07-19 23:09:00加害者有沒有好的家庭干我屁事喔沒好的家庭就可以殺人喔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3:10:00不錯啊,與其讓他活著造成心結無解,大家像反綁雙手挺著覽叫一樣難過,還是給他死好了,這樣至少血液能回到腦部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19-07-19 23:10:00沒有好家庭搞得像是別人要負責一樣 賣鬧阿 人各有命好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19 23:11:00挺著覽叫的我們又何嘗是自己呢?血液都在覽叫裡
作者:
kimmj (艾倫)
2019-07-19 23:12:00且不論生理層面 其實他已經算是被社會層面上的抹殺了特別是在日本這樣的社會,社會層面上他已經沒有活路了
作者:
kof (sweetchild)
2019-07-19 23:16:00殺人者死 說得正氣凜然 遇到很多事你就會轉彎了
例子真滴爛 拿組織性犯罪比 如果他們被抓當然還是判刑阿
唉!你這就是果報理論,偏偏現在自許先進的法學大師通通不支持果報理論,所以沒辦法.....
看你囉 過去很多 無論是暴力還是非暴力這些最終的評價有好的也有壞的 這就看能不能博得同情或認同了
作者: bmw20075112 (天天吃豆漿) 2019-07-20 02:03:00
又在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了 完全沒看懂前面回文的脈絡
作者:
SSSONIC (...)
2019-07-20 02:12:00在某人心裡 法律大概就是以眼還眼 偷竊剁手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