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模型,小弟我有幾點看法啦!
首先這種模型叫做「小尺寸實驗」啦,他要能反映全尺寸的火場情況,必須有很嚴謹的條件
。
「小尺寸實驗」中,流體力學的無因次數(ex.Froude Number,Reynold Number) 必須與全
尺寸的情境相同,這樣才能確定實驗的火場行為是與真實情況類似的。
除上述以外,還要確定流場狀態的相同;ex.如果原先的流場是紊流,那實驗必須也是紊流
的情境。這次的火災事件,一開始是爆炸的話,那流場行為和初期延燒產生的釋熱率,就有
一定之差距,實驗設計就可能不能只用外加的縱火劑的釋熱率進行設計。且實驗的情境,他
火焰之行為比較像層流火焰;但真實火場,一整層樓的起火,一定是紊流火焰之模式,如此
無因次釋熱率、火焰高度等之數值會有所誤差,至於誤差之程度大小,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對於火焰高度造成的快速垂直延燒、相對於居室體積的煙量、煙層下降速度、避難容許
時間(Available Safety Egress Time,ASET) 等等,可能都不是如此的嚴謹。
另外,國內的消防法規大部分都是抄日本的,而且法規永遠只是安全的最低標準,就像不是
所有的大樓,防火結構安全會依照911事件的標準去做設計一樣;一般供公眾使用場所,也
不會依照縱火事件進行火源設計,除非是重要公眾的設施啦,像是101大樓...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