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eiLJ (鍵盤鄉民)》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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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有在玩遊戲嗎?
: 1.製造商向來都是像資金主負責,要面對消費者的一直都是發行商
錯了,獨立遊戲工作室跟遊戲公司並不同。稱為獨立就是因為它必須要兼顧開發跟發行
所以你做一個遊戲,你還要考慮要投入到哪些平台,你要決定你要把你的獲利分多少
給通路跟發行商?
就舉下面的例子:
: 2.審核?是不是忘了索尼倫理部門?
: 什麼以後,你現在在ps4上玩的就是審過的了
Ooblets沒有在ps主機平台出的原因,主要是:
沒有SONY技術支援他們做不到,再來如果你要學怎麼在ps平台寫遊戲來展現遊戲
效果,你還要先付學費跟授權費。因為在ps4平台sony有不少專利等著你買授權。
同樣地,如果你要出光碟,那你還要找願意發行的發行商。如果不想的話就只能在psn
談上架,sony在psn的平台要抽多少,以及可能你要免費被下載一個月讓玩家爽。
至於倫理部門,這款很遺憾的沒有裸體屍體,連賣可愛都有點距離,我認為不是重點。
sony在psn的分成我記得是30%。
另外還有數位版權的費用,簡單地說:雖然遊戲開發數據到ip都是獨立開發商的。
但以盜版的訴訟大多是權利所有人要向盜版商以及散布盜版行為人提告,開發商通常
沒有人力跟法務一直當糾察隊找psn到底有沒有盜版遊戲,再來psn的數位遊戲又是跟
數位版權保護綁在一起的,個人帳戶購買數位版不能隨意在任何主機下載遊玩就是一例。
所以事實上你還要付sony在數位版權的委任授權費用,你才能發數位版上架,
並受psn保護。如果看不懂的話就當作是種數位財產的保護費吧。
數位版權的授權費用大約是10%。
: 3.獨立遊戲一直都是在作自己喜歡的遊戲
: 保證銷量只是讓工作室無後顧之憂,哪能影響多少
我不知道你是從哪裡的農場文看到而得到完全偏離現實的結論?
不過你的論點是「在遊戲公司旗下的開發團隊」,才有可能成立。
所謂的獨立開發工作室,獲利可以全部都你的,但你也要自己負責發行通路跟獲利責任。
因為像steam,psn等平台,你只上架不代表玩家就一定知道你這遊戲的存在。
你通常還要再買廣告費用,平台才會幫你弄一些銷售協助,例如購買後的建議購買清單
但這些都是要花你獨立工作室的錢的。
今天Ooblets的開發工作室glumberland會那麼唱秋,就只是epic不只在分成只抽12%
而且還給了glumberland一大筆錢,連glumberland都自己承認:
「我已經賺飽了。所以我就算不鳥實際銷售,我不用鳥你們玩家臭嘴,
拒玩令北還是賺,呵呵呵。
你們這些臭嘴狗與其要噴我拿epic怎麼不關心地球暖化呀呵呵。」
我也只能說,因為拿到epic大撒幣,就不用關心遊戲實際銷量甚至跟玩家對幹。
這種像動物朋友2的嘴臉我也只能說完全本末顛倒,
我想epic這種撒幣也只能一直聚集這種乞丐開發商吧,不愧是撒幣商呢(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