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bkfss (joker)》之銘言:
: : 而且日韓戰爭賠償問題早就有條約處理了 只是韓國不認帳硬要吵
: 之前看過一些報導的說法,日本對南韓慰安婦的賠償,那時南韓政府倒也不是全都拿去
: 用掉,沒有發給那些受害者和其家屬
: 但都是以南韓政府領導的名義給發下去,卻對日本賠償隻字不提,所以這就造成了雙方
: 上的認知有所差異
: 日本方面就認為南韓約也簽了、錢也拿了,這問題應該有所了結了吧
: 但在南韓許多人的觀念中就是認為日本沒拿錢出來賠過啊,那時拿到的錢是偉大的政府
: 領導所發的錢,不關日本的事
: 再加上日本在戰後,對於當初引發戰爭卻最終戰敗,態度卻一直以來都說不上良好,所
: 以這問題也就老是被拿來做文章,吵個不停了
南韓現在的政治情境其實跟台灣有點像,總統文在寅父母就是從北韓逃難回來的
所以他的政治認同是我是南韓人,但南北韓本來就是一家人。
他選上總統後,政策更露骨的大喊:「南北一家親」、「南北韓合作打敗日本」
但問題在於北韓並沒有特別想跟文在寅演廢核武的戲,廢核會談剛開完北韓又射飛彈了。
那麼面對共產國家當面打臉你,扯你後腿的時候要怎麼做呢?
文在寅選擇了轉移焦點,也就是罵日本。
用動漫舉例就像是《銀魂》神樂帶巨人男友(?)給老爸看,
老爸對眼前的機掰郎十分不爽但不敢打他,於是揍了銀次一拳發洩一樣。
文在寅藉由罵日本來轉移跟挽回低迷的民調支持度。
那麼南韓有哪些題材可以罵日本呢?
1. 慰安婦
這已經是吵到原本終於可以不用吵的話題了,大約在去年底的時候
朴槿惠政府跟安倍內閣簽署了《慰安婦協議》,內容為日本給南韓10億日圓
在南韓成立慰安婦基金會,作為慰安婦受害者的補償金發放機關。
然而文在寅上任後卻講:「該協議無法解決慰安婦問題」,
「你給錢的時候有問過慰安婦阿嬤了嗎?她們同意拿錢了嗎?」並要求重新談判。
日本:「阿幹我錢都撥款匯給你了你還搞這齣?」
日本表示不會再給了。文在寅則是單方面的解散慰安婦基金會。
至於10億日圓呢?沒新聞報導去哪了。
2. 二戰奴工問題
這也是1965年日韓基本請求權協議
(Treaty on Basic Relations between Japan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
就談完的問題,簡單地說:日本會給南韓價值3億的物資與服務,再借2億給南韓。
然後南韓有10年的時間慢慢還。然後兩國同意奴工問題跟補償獲得了解決。
基本請求權協議唯一的bug是,在當時時空背景下日本還不承認慰安婦。
所以慰安婦是不在補償範圍的,慰安婦的bug在80年代被一些日本學者提起
著作流通翻譯成韓文後,韓國就跟日本吵慰安婦到底要不要賠,最後變成上文1.
的慰安婦協議跟再賠10億日圓。
然而問題在於說,簽了慰安婦協議後,有韓國人又在吵奴工問題。
所以跑到了日本提告三菱在二戰非法徵用韓國勞工,當然日本法院再把上文的協議
端出來表示我們已經賠了不能再索賠了。
然後這群人再跑到韓國法院告日本三菱。
最經典的來了:韓國最高法院判定三菱敗訴,三菱要再給當初被徵用奴工的5名原告
每人支付8000萬韓元。韓國政府可扣押三菱在南韓的資產、資金。
然而扣押資金遠遠不夠4億韓元。所以這5名原告跟律師團還打算去歐盟告
目的是利用南韓的最高法院判決為依據,來作為扣押三菱在歐洲資產的理由。
三菱覺得很靠北,然後求助安倍內閣,日方跟韓國在外交上問能否有辦法解決嗎?
文在寅:「那請你完善1965年的基本請求權跟賠償範圍呀」
但是問題是,韓國已經在1965年談過奴工協議已經賠過一次了。
如果每次都有人跳出來告三菱,那奴工問題根本賠不完。
再來,在同一犯罪事實經由司法程序作出裁定後,本來就不得重複起訴。
這是世界通用可以回溯到羅馬法的一事不再理(ne bis in idem)民事裁判原則。
所以講難聽點,韓國政府到韓國人民,對日本的態度,與其說是罵日本,
不如說是藉由罵日本再跟日本討更多錢,把日本當潘仔的行徑而已。
這在朴謹惠時期有稍微好一點,但文在寅又為了自己的政治支持拉回原點。
結果造成兩國從政府到人民的互相敵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