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國法律對超能力犯罪有辦法定罪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8-28 01:27:24
前面很多人都有提到了, 簡單講法條是活的 並不是死的
而也有人講了因果以及證明證據
不過"超能力能殺人到底能不能被定罪"最大的問題並不是這個
蠻常有人拿死亡筆記本來當例子 我個人覺得是蠻失敗的
死亡筆記本只要經過驗證, 可以弄出"客觀的證據效力"
因為死亡筆記本只要寫了一定會死呀
啊如果今天死亡筆記本是寫了後還要加上某個條件 而且那個條件只有犯人知道
也就是即使其他人拿了死亡筆記本也無法再現 犯人也不會蠢到再現給人看
這時候這就沒有客觀的證據效力
超能力犯罪在法律上很難被定罪就是因為要怎麼知道到底這真的有效?
比如符紙好了 如果台灣某個廟公的符紙真的能殺人 但除了他以外所有符紙都殺不了人
但這個廟公同樣也可以做出沒有"超能力"的一般符紙
那即便有人看到廟公燒了符紙讓人意外死 不過符紙已經燒掉了
他之後畫的符紙以及任何其他大小廟的符紙也都沒辦法再現這個"神奇的殺人方式"
難不成要說因為符紙有殺人的可能 所以禁止所有寺廟做符紙?
證據能力能不能被客觀檢視在法律上是決定一個人到底有沒有犯罪很重要的一個環節
作者: aegis43210 (宇宙)   2019-08-28 01:30:00
不懂原理,法官很難定罪吧?
作者: shuanpaopao (八咫鳥)   2019-08-28 01:33:00
不用附加條件啦,光是筆記本還藏在檯面下不為人知,鬼才知道那些人死是因為被寫在筆記本上勒
作者: mimo123483   2019-08-28 01:38:00
換個例子應該就可以想得通:一種開發失敗的新藥,我們不清楚它在人體內如何作用,但很確定吃了這款藥的人都會迅速死亡。那麼故意拿這款藥給人吃是不是構成謀殺?
作者: sienasken (逐風浪人)   2019-08-28 01:42:00
樓上你要先確定人是真的死掉不是變成小孩
作者: blackxmas (小賴)   2019-08-28 01:43:00
藥是物證 但是超能力沒有證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8-28 01:43:00
樓上 如果不清楚作用 那等於是找不到死因。也就是無法證實是因為吃藥而亡。
作者: aegis43210 (宇宙)   2019-08-28 01:44:00
那如果驗不出來有致死成份,吃下去卻會死也很怪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8-28 01:44:00
Ps: 上面是指四樓
作者: blackxmas (小賴)   2019-08-28 01:44:00
他只要不開超能力你沒辦法證明他做那個動作一定會死但是毒藥你只要餵人就一定會死這就是毒藥跟超能力的區別
作者: mimo123483   2019-08-28 02:03:00
其實不知道藥物哪裡有問題是蠻常見的XD,以前海洛因也是以取代嗎啡治療為目的開發,後來才發現根本一樣毒,因為海洛因會直接在人體內分解成嗎啡。但在我們弄清楚詳細化學機制以前,如果已經有充分證據顯示吃這個藥會導致死亡,而某甲明知如此還故意塞到某乙口中,就可以認定他有殺害某乙的意圖和行動。超能力跟毒藥就是留多少物證、程度上的區別了。單純用意念就可以殺幾乎無法證實,但死亡筆記本就「相對」有機會被證實出因果關係而定罪。(但死囚實驗可能還是會為多數國家拒絕就是。)
作者: aegis43210 (宇宙)   2019-08-28 02:27:00
推海洛因分析
作者: cp109 (cp109)   2019-08-28 02:31:00
死亡筆記本是寫了 死神執行 政府有辦法抓祂?
作者: kkkaq123 (negneghi)   2019-08-28 02:39:00
法學是科學就這樣而已
作者: YOLULIN1985   2019-08-28 02:41:00
如果是寫了死神執行就是委託殺人的概念吧?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9-08-28 02:45:00
所以重點不是怎麼死 而是你的行為跟死亡有沒有因果關係。當然因果關係的判定也有很多定義。不過基本上嗣後審查同環境同條件下同行為造成同一結果就被認定有因果關係。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19-08-28 03:40:00
結論:不要留下把柄或是被人當場抓到就沒事
作者: jiny49 (麥子)   2019-08-28 08:34:00
不在場證明就能無罪
作者: ganbatte (甘巴爹)   2019-08-28 08:40:00
問題一直是在能否舉證而非用什麼能力好嗎 囧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9-08-28 08:46:00
錯了,就算你被寫上筆記本的人就會心臟麻痺死亡,你也無法證明被寫的被害人不是那麼剛好就心臟麻痺,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無罪結案。用車禍就更好理解了,你無法證明本次案件的車禍,到底是真的發生車禍,還是因為死筆的效力引發車禍,這完完全全是不可能驗證的,罪疑唯輕原則,無罪你就算能通案認定死筆的效力,到了個案上還是會遇上到底是死筆的效力還是一般的效力的難題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9-08-28 11:08:00
現代法律是要講科學根據的。你證明了寫在上面的人會死,但如何執行?死神?別鬧了。現實上就是因為絕大多數的超能力都無法通過科學證明,才會認為就是個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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