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報假警害死人的玩家獲刑15個月,兩年禁玩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7:56:27
報假警害死人的玩家共犯獲刑15個月,兩年內禁玩遊戲
https://playgame.wiki/news/024cad9146
俄亥俄州玩家Casey Viner曾雇傭一位名叫Barriss的玩家報假警並導致另一位玩家被特警
敲門,在誤會中被擊斃。今天他已被正式宣判,由於雇傭他人進行惡作劇式緊急呼叫警方
,導致他人中槍死亡,Viner將遭受15個月刑期,同時被禁止玩遊戲2年。
案發時19歲的Viner由於在《決勝時刻14:二戰》中輸掉了1.5美元的賭注,於是便雇人使
用受害者的住址報假警謊稱遭到性命威脅。
這次事件導致了堪薩斯州威奇塔市28歲的Andrew Finch被特警組誤傷並身亡。今年4月份
,Viner因上述行為以及在調查期間試圖掩蓋罪行的行為被定罪密謀和妨礙執法。
Viner的律師建議給與兩年緩刑,但據NBC報導,美國地區法官Eric Melgren已經對此案宣
判了15個月刑期,外加兩年內禁止從事遊戲相關活動。
而實際操作此事的Barriss在今年早些時候被判處20年刑期。
報假警不僅可能造成直接的人員傷亡,也會導致社會信任危機,大幅增加執法成本,因此
正在得到廣泛關注和討論。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和新澤西州都已通過立法加重了對報假警的懲罰,美國國會也接收了兩
黨共同提出的議案,計劃將報假警定位聯邦層面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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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關十五個月再兩年內禁玩遊戲!?
所以是通知所有遊戲廠商封鎖他兩年?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9-09-15 17:58:00
廠商表示:我其實不用抓 因為有一堆人幫我抓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19-09-15 17:59:00
沒實名封不完吧?
作者: yuizero (14)   2019-09-15 17:59:00
軟禁吧 要每個月到警局報到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19-09-15 18:00:00
不知道賠多少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19-09-15 18:00:00
叭叭 黑警殺人 美國公民還不上街頭抗議
作者: xephon   2019-09-15 18:00:00
怎麼禁遊戲? 那玩桌遊或實體卡牌遊戲行不行?
作者: S2357828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2019-09-15 18:00:00
ㄜ 他不是僱用者嗎? 這樣判好像很怪?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9-15 18:00:00
報假警判20年,雇用者卻只判15個月,沒讀過法律,但我還以為雇用別人做事情會算共犯
作者: shuanpaopao (八咫鳥)   2019-09-15 18:01:00
想偷玩就玩啊 就不要被抓到嘛 真的抓到大概很慘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01:00
因為20年那個是實際執行人呀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9-09-15 18:02:00
再怎麼偷玩還是會被/pol/那群瘋子抓到
作者: shuanpaopao (八咫鳥)   2019-09-15 18:02:00
人家要你做你可以拒絕啊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9-09-15 18:03:00
蛤 僱主竟然輕判 神奇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03:00
僱用算正犯說 美國法律還真他媽的爽 打個電話來swatting一下也才關1年3個月 表現良好假釋官過大概不用一年就出來了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9-15 18:04:00
因為打電話的算實際執行謀殺的人吧 所以判比較重 就想買兇殺人一樣殺手會比雇主判的重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04:00
因為20年那時報案時說的很嚴重 而使得警方誤會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05:00
大概沒辦法算雇用殺人同罪,只是教唆誤報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05:00
報案那個說那發生綁架案還有人己經頭部中彈了你是警方會怎判斷?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06:00
買兇殺人 僱主跟殺手是同樣重哦 看情形僱主會比殺手更重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06:00
不是買兇啊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9-15 18:06:00
就像今天叫一個人去教訓別人 結果對方私自行為把人殺了 一開始教唆的那個人不可能判的跟殺人的那個一樣重吧
作者: jason1515 (SoSho)   2019-09-15 18:06:00
教唆沒有同罪?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9-15 18:07:00
剛剛查了一下,在台灣教唆他人犯罪算共犯呢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07:00
因為會搞出人命的主因是報案的把事說的太嚴重呀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07:00
台灣是有....美國的神奇法律可能比較挺大家去教唆謊報吧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19-09-15 18:07:00
不可能一樣重我是懂,但15個月比20年實在忍不住笑出來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9-15 18:08:00
這可能要看他當初是要他做到什麼程度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9-15 18:08:00
應該說教唆的那個人並沒有殺人的犯意 可能只想說嚇人而已 但打電話的人故意把事情講的很嚴重才是導致悲劇的主因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08:00
沒有殺人的犯意但的確造成結果 法律關係很清楚 你沒教唆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08:00
SisChill的邏輯我不懂 他都被判型了怎還有挺教唆?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09:00
就不會出事 所以才會有教唆是同罪呀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9-15 18:09:00
就像今天你叫一個人去嚇人 結果對方直接暴力把人打死如果判你殺人罪就算是台灣也不合理吧?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10:00
都判15月了,只是跟20年比較小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10:00
合理, 不然黑道老大叫下面的說"去處理一下" 然後小弟把人打死, 老大說"我只是叫他處理一下 沒叫他打死人呀"你覺得這樣能開脫?教唆本來就不管你怎麼講 因為你講的隨時都會變 只要有教唆事實那就是成立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13:00
啊老大就可能判幾年啊,因為是間接正犯的傷害罪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13:00
為啥我查了一下教唆罪的資料 律師和你說的不一樣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9-09-15 18:13:00
我猜啦,有可能僱用者只要求謊報,但沒有具體的指示謊報的內容,但被僱用者得謊報內容極其危險,已經超過僱用者的預期了,才會有刑度上的差異,只不過也差太多了吧
作者: ilove640 (子夜)   2019-09-15 18:14:00
有判啊 只是比較輕而已 畢竟不是他下手的 判得跟動手的人一樣重才奇怪吧 被教唆的人又不是被迫 他是僱傭欸 有收錢的= =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9-09-15 18:16:00
這刑罰好輕啊,這樣要殺人不必親自動手,打給警察警察就幫忙處理掉了,即使被抓也不過關個一年多,超划算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9-15 18:17:00
https://i.imgur.com/5pOFuiU.png從維基看,幫助跟教唆應該都算共犯,實際怎麼罰不知道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17:00
你貼的這個很常被拿來攻擊 而且實務上跟本是不可能的 就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9-09-15 18:17:00
差多差少又不是當事人或者法官,鍵盤判案就免了吧...
作者: s12358972 (Spice)   2019-09-15 18:18:00
那個20年的出來肯定會找15個月的算帳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18:00
像我說的, 教唆者說他沒有教唆去殺人 難不成法官就聽他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18:00
所以律師說的和你說的...你覺得我們要信那一邊?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19:00
他講的所以不成立教唆故意? 那大家買兇都說我沒買呀 我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19:00
除非教唆也有打電話或支配28歲的事實,不然也只是間接吧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19-09-15 18:19:00
警察才要被關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0:00
律師講的會比法條精準?
作者: AN94 (AN94)   2019-09-15 18:20:00
這不是警察硬要嗎 10個裡就一個硬要射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20:00
對啊,這不就是律師輕罪的事實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20:00
我覺得? 我覺得一位律師會比你專業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21:00
而且還是有判刑啊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21:00
所以你比律師專業?
作者: DON3000 (><b)   2019-09-15 18:21:00
我覺得判決比較專業啦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1:00
你覺得那就覺得呀 反正你又不是學法律的 相信自己覺得的就隨你囉~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22:00
對實務和法條的了解 律師會不懂?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9-15 18:22:00
刑期差這麼多 應該是有找到委託時的訊息記錄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2:00
怎麼會有人覺得律師就一定專業...唉 何況我在院方做事勒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9-09-15 18:23:00
話說警察有沒有執法的問題 警察總還是要判斷事情是不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23:00
哦 所以你做過律師呀
作者: arnold3 (no)   2019-09-15 18:24:00
所以美國才那麼流行買凶殺手阿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9-09-15 18:24:00
不然這樣報不就天下大亂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9-15 18:24:00
欸欸是說,你們拿中華民國刑法吵架幹嘛啦XDD這個案子要看美國法律怎麼寫比較準吧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9-15 18:24:00
但你一開頭說教唆的是正犯耶 @[email protected]?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4:00
自從10年前律師考試破10% 就沒人敢講律師多專業了 (攤手
作者: demonik (白鷺鷥山)   2019-09-15 18:24:00
15月跟20年不覺得差太多了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6:00
....你知道有個東西叫共同正犯嘛?
作者: zzro   2019-09-15 18:26:00
死個人而已 20年? 還是台灣好 台灣超好的~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9-15 18:26:00
可能有明確證據證明教唆內容跟實際執行有落差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7:00
教唆犯很廣 共同正犯 間接共犯 這要看案子的 好嘛...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28:00
被判間接正犯才輕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15 18:28:00
就講一個最簡單的啦, 教唆自殺是共犯還正犯你說?間接正犯未必輕 因為教唆自殺就是間接正犯 但仍然是以殺人起訴居多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9-15 18:31:00
長知識了……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33:00
可是問題一開始不是為了殺人而是惡作劇,有辦法證明教唆殺人這事實嗎
作者: iamnotgm (伽藍之黑)   2019-09-15 18:34:00
這東西很難在這裡直接歸納出結論吧 一定得看實際案例內容判斷的 不然我今天噴你一句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然後你真的死了 我就算教唆殺人喔?
作者: Minihil ( )   2019-09-15 18:35:00
現在律師都靠報導就能講一堆有的沒的?
作者: akles111   2019-09-15 18:36:00
打電話那方確定是製造生命安全危險之事實
作者: alankira (小艾)   2019-09-15 18:37:00
純看新聞片面資訊,要說15個月太輕我覺得還太早了
作者: DON3000 (><b)   2019-09-15 18:39:00
說不定一開始只是說叫警察嚇他 誰知道出人命
作者: kkk0j (澀澀冰紅茶)   2019-09-15 18:40:00
1.5美元…
作者: Ectel (哦..)   2019-09-15 18:46:00
兩年禁玩怎麼執行
作者: flow5168   2019-09-15 18:55:00
開槍的警察咧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9-09-15 18:55:00
這可能要看細節啦,不然教唆基本上不可能差這麼多
作者: boy7261788   2019-09-15 19:01:00
明顯不是法律科系還都能講得頭頭是道,然後結論還完全錯誤,難怪台灣法官會被罵恐龍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9-09-15 19:04:00
所以結論應該是怎樣r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9-09-15 19:05:00
我也好奇警察怎麼判,有警證就是屌嗎?
作者: w40w40w40w40 (w40w40w40w40)   2019-09-15 19:07:00
美國監獄不是開玩笑的 尤其是這種異常案件 你不夠瘋就是等著被獄友獄卒電到起飛
作者: minagoroshi   2019-09-15 19:14:00
阿警察咧?開了都沒事喔?
作者: mn435 (nick)   2019-09-15 19:17:00
禁止玩只是警告而已吧 就是不要讓他太囂張
作者: jackwula9211 (Carbon.)   2019-09-15 19:19:00
美國和台灣的法系不同,不能從台灣的法條去看
作者: caryamdtom (囧人不囧)   2019-09-15 19:24:00
是禁止相關活動,所以去電玩展之類也不行嗎?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9-09-15 19:24:00
看法官心證 當初通話內容 教唆者是有哪種教唆意圖
作者: Takasteric (噓言NEUROSE)   2019-09-15 19:25:00
這個不是教唆,這個是共同正犯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9-09-15 19:26:00
罪疑為輕 如果事證不能證明有教唆殺人的意圖 只能判輕的那種所以他是以共同正犯被判刑嗎?外觀不像啊?
作者: fox875566 (fox9527)   2019-09-15 19:28:00
所以警察的處分在哪?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9-09-15 19:29:00
其實有人去挖一下判決書 爭議會少一些
作者: selvester (水昆蟲)   2019-09-15 19:29:00
所以法律系要不要出來說一下這一題? 拿美國州法律參考來鑑定一下啊!警察算是被誘導共犯吧 不是每個警察都會開槍 上次還有個黑人照顧自己的身心病學生躺在地上被射大腿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9-09-15 19:34:00
好像沒聽過誘導共犯 有人能科普一下嗎?如果像案中警察射殺 一是無意一是刻意 但沒有殺特定人的犯意 兩者在刑責有什麼區別呢? 假定已被證明刻意
作者: mekiael (台灣加油)   2019-09-15 19:53:00
桌遊也算嗎…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19-09-15 19:56:00
幹,有問題是警察殺人吧
作者: ab95687 (蒼)   2019-09-15 20:11:00
給假地址的到底有沒有罪?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9-15 20:27:00
給假地址的印象也是有罪 你如果要保護自己可以選擇不給任何地址阿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9-09-15 20:38:00
給假地址怎麼可能有罪== 想太多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9-15 20:40:00
地址給凱達格蘭大道1號不知道有沒有罪(x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9-09-15 20:42:00
如果他主觀意識認為犯罪計畫是利用警察誤殺的方式來達成殺人目的,當然可以論殺罪,剩下的都是證明問題以下有請專精美國聯邦證據法的同學來幫我們解答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9-09-15 20:51:00
爽,如果再抽鞭刑100更爽。
作者: cat05joy (CATHER520)   2019-09-15 21:01:00
太輕了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19-09-15 23:12:00
那誤傷人的特警呢?
作者: bightv19018 (小兔子)   2019-09-15 23:46:00
美國法律跟台灣不一樣,每個判決狀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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