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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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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判決代碼】#1TC80Et1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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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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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事 人】tupolevtu160
【處 置】改判水桶44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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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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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時判決的板主群討論,認為其永久水桶引用之板規3-6-1。
有解釋上的瑕疵。
#1TC7MOHP (C_ChatBM)
回顧當初的違規項目,正確的計算水桶天數應該如下
總共違反 4-4 1次 7天
4-5 10次 7*10 = 70天
4-11 10次 7*10 = 70天
4-7 10次 30*10 = 300天
總共447天才對。
目前已討論修改3-6以及很久以前3-7的規定
讓累犯與違規累計的板規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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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撰寫板主:jschenlemn
日期:201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