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懸賞了四皇 魯夫 還有很多危險人士的項上人頭
然而這會衍生一個問題:懸賞到底是契約還是單獨行為
如果是契約的話,小朋友沒有行為能力,但是心機深重把海賊殺了領賞,可以嗎
如果不知道懸賞存在的人把海賊殺了,既然沒有承諾懸賞廣告的意思表示,他可以領賞嗎
既然會產生這些問題,是否應該定性懸賞廣告為附條件的單獨行為比較好?
大家怎麼看?
作者:
arbee (亞畢)
2019-09-28 13:11:00我國通說是契約說喔
作者:
s055117 (danny)
2019-09-28 13:12:00神伏筆啦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9-09-28 13:12:00看一下ID 還以為是158
契約說也可以啦!我記得沒錯的話,按學者陳忠五老師的看法,受法律保護的一方也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受法律之保護。用如此方式解釋契約說下「關於未成年人之意思表示的規範」,也可以選擇不受其保護。用這招確實可以解套...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單獨行為說比較乾脆俐落。
作者:
arbee (亞畢)
2019-09-28 13:16:00德國學界通說是單獨行為說沒錯 我國法因為修法已明文採契約說所以沒疑問
欸,是毛毛象啊(X昨天被你害的,讓我重溫東方老歌ww
作者:
arbee (亞畢)
2019-09-28 13:19:00不過批評也很多就是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9-09-28 13:23:00期待PTT法學大師凹大濕能提出他的見解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9-28 13:31:00附條件的契約啦
我覺得不是契約,而是抓交替。當你把該懸賞金額的海賊幹掉以後,他的金額就會過渡到你身上,然後就會有另一批人來搞你,一滾十、十滾百,久了就變成這樣了。海軍只要負責把幹掉的那個名字改上去就好,根本不用付錢。因為這個世界會一直循環下去
作者:
CODDDD (決勝屎刻)
2019-09-28 13:56:00法律系的各位學長好!!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19-09-28 14:01:00反正不會考
你是總則沒學好嗎?明明就有懸賞單處理的章節好 看到前面的大大 是我沒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