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maybenot (qq)》之銘言:
: 本肥聽惹幾個說法
: 醫師滿垃圾這說法似乎有點道理
: 1.很多護理師或藥師違法行為都是醫師推來的
: 幹,醫師超賤
: 2.沒有我們藥廠研發醫師有得用喔?
: 理論跟實驗醫師都被我們電爆啊?
: 憑什麼領這麼多?
: 3.藥廠業務表示,以為我很想穿黑絲?
: 幫醫師唸paper summary?
: 媽的,醫師懂的比我們業務還不如
: 醫師真的滿垃圾的八卦?
不覺的醫師滿垃圾
但牙醫師垃圾就很多了
眼中只有錢,而且違法當合理,
大家應該知道牙醫很多自費項目吧,而且收費超貴
其實很多自費項目都是違法的
比如顯微根管目前都是自費對吧,隨便一個大臼齒收費2~3萬,其實這是違法的
如果診所是健保特約診所,因為根管是有健保給付的,因此如果你是健保
特約診所,那就不能巧立名目自費,要自費可以請退出健保特約
開全自費診所你要怎麼收費不會有人管
但現狀是一堆作顯微根管的牙醫師,收了自費根管,還報健保雙頭賺,超級無恥
其它說甚麼用比較好的材質自費補牙啦
甚麼顳顎關節諮詢費,一堆都是違法收費,基本上牙科除了矯正,牙套,植牙外
絕大部分的自費項目都是違法的,更不用說一堆自費還不開收據逃漏稅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8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本保險所提供之醫療給付,除本法另
有規定外,不得自立名目向保險對象收取費用。
罰則:
第 82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第六十八條之規定者,應退還已收取之費用,並按
所收取之費用處以五倍之罰鍰。
第 83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第六十八條規定,或有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行為
,保險人除依第八十一條及前條規定處罰外,並得視其情節輕重,限定其
於一定期間不予特約或永不特約。
其實針對顯微根管自費這件事,衛服部也注意到了,希望增加
顯微根管納入健保給付,函請牙醫公會套論
https://imgur.com/z9a6x6m 牙醫公會不鳥,然後繼續違法收自費
公然將法規當不存在這才叫垃圾
還不提牙助根本不能碰病患的牙醫(一堆矯正調線給牙助調)
X光給牙助拍,這都是違法的
然後給超低的薪水2~3萬就在那該該叫說給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