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由於台灣法令尚不允許中國遊戲業者在台灣直接設點經營線上遊戲,
因此要靠代理商將中國遊戲引進台灣經營,除了有少數台灣廠商,
大多數以第三地名義來規避台灣法令限制,如同在台灣設立了「馬甲」那樣,
進行「半直營」或「準直營」的遊戲營運。
較為人所知的「中資馬甲」如下:
◎騰訊→Garena
◎網易→龍邑
◎心動網路→龍成
◎盛大網路→遊戲怪獸
◎Bilibili→小萌科技
較少部分中國遊戲公司的則是沿用上級公司名稱,實施在台遊戲營運業務
◎上海淘米→台灣淘米(台灣本地公司改名)
◎北京樂元素
希望各位可以參與討論中國遊戲業者為規避台灣法令限制,廣泛設立的「馬甲」現象,
並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