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81
https://i.imgur.com/DYdQE0R.jpg
有民眾在網路上爆料,台南市某間女僕咖啡廳店長長期使用針孔,偷拍更衣的女員工,而且
針孔被偽裝成行動電源,讓員工難以察覺,荒謬的是,由於該店長使用的針孔偷拍系統,可
經由手機app遠端操作並儲存資料,不用放置記憶卡,因此刑事判決不予以起訴。
有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在台南某家女僕咖啡廳工作,就在店鋪搬家之後,老
闆都會在上下班前藉充電或如廁為由前去更衣室,不過店內員工也常常在更衣室充電,因此
一開始員工們沒有起疑。
直到店長赴日洽公,有員工隨行翻譯,晚間下榻時老闆特別叮囑員工「行動電源接觸不良,
不要再動它」,讓員工發覺不對勁,查了該顆行動電源型號後,發現竟是可以偷拍、側錄,
甚至能用手機app遠端監看的針孔攝影機!回國後該員工詢問其他人,發現有6名員工在更衣
室都有看到這款行動電源。
誇張的是,在員工們質問店長後,店長先是裝傻,不斷追問之下才坦承有偷拍行徑,又因店
長說詞漏洞百出,員工們決定提告,但因該款行動電源針孔攝影機無須安插記憶卡,由手機
app遠端監控錄影,因此未有影片保留證據,刑事判決不予起訴。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9-12-07 19:31:00肥宅真的很母湯
作者:
sumarai (Pawn)
2019-12-07 19:31:00真下流。 有關鍵字嗎
作者:
ttcml (三三)
2019-12-07 19:32:00#肥宅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等等避免再被檢舉,上面的肥宅是說我自己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19-12-07 19:32:00這樣也能爽
真的不懂偷拍這個要幹嘛...老闆該不會是剛進入青春期的國中男生吧
作者:
ttcml (三三)
2019-12-07 19:34:00等等這居然是一個越想越不對勁的成果案例,酷欸
作者:
Shin722 (Shin)
2019-12-07 19:35:00這不起訴真草率,不是該查封嫌犯所有電腦手機嗎?
作者:
orze04 (orz)
2019-12-07 19:36:00有錢偷拍 不會去買pornhub會員?
作者:
medama ( )
2019-12-07 19:36:00又是女僕店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9-12-07 19:37:00台南妹斗店只去過中○路還是民○路那家(後來搬走了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19-12-07 19:41:00
店長坦承了還不能起訴?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9-12-07 19:42:00就沒留影片證據阿= = 原PO 反而重點沒上色
作者:
CYL009 (MK)
2019-12-07 19:43:00哪家啊
作者:
Raushers (Raushers)
2019-12-07 19:44:00to17樓 被告自白不得作為唯一證據
作者:
CaponeKal (CaponeKal)
2019-12-07 19:45:00不是不起訴是沒證據就沒辦法起訴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19:46:00沒有證據你怎知道對方拍了什麼?更衣室最多也就內衣褲,不會再更多了,問題是連影片都沒,連是不是內衣褲都不知道。沒證據下要告妨礙秘密也有難度。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19:48:00之前也有偷拍結果沒拍成功,最後沒事的。沒拍到本來就很難定罪。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獄 一線間)
2019-12-07 19:49:00要求調查證據 抄店長家就好了 不會主張人多也不請律師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12-07 19:50:00
這遠端資料是存在那 手機?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9-12-07 19:50:00找不到證據就沒辦法起訴了
作者:
ttcml (三三)
2019-12-07 19:51:00沒存吧,就即時觀看啊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12-07 19:51:00
所以意思是只有看沒有錄影?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9-12-07 19:51:00店長看live的
作者:
miss80423 (é‡‹è¿¦ç£¨ä½ )
2019-12-07 19:52:00肥宅-1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9-12-07 19:52:00
啊,就沒證據,憑被告口述,是要怎麼判==
作者:
wise0701 (feehan)
2019-12-07 19:53:00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19:55:00偷看有罪,但要抓現行犯。不然就是有證據。否則鄰居告你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12-07 19:55:00
可以查app使用紀錄吧 會不會當證據不曉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19:56:00偷看他(男)洗澡,你也會中獎。當然說不定可以遠端存取,
作者:
QT1020 (QT1020)
2019-12-07 19:57:00這串是犯罪預備軍嗎= =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12-07 19:58:00
反正未看先猜又有87說恐龍法官 不起訴關法官屁事
作者:
Ttei (T太)
2019-12-07 19:59:00這時候大家知道會genius是多厲害的事了吧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00:00看來是法律有漏洞 但是法盲會說是恐龍法官亂判
作者:
lungyu (肺魚)
2019-12-07 20:00:00不能掉手機的資料來看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1:00並不是漏洞,法律本來就最底限,又不是西拉比,有犯罪嫌疑就先抓去關。如果你嚮往這類世界,某個國家蠻適合你的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01:00說漏洞不精確 應該說跟不上時代了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9-12-07 20:01:00不過這要修法還挺困難的 如果是本人把偷拍設備放在私密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02:00以前沒有可以遠端控制並且不在本地存檔的攝影器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2:00你說跟不上時代。上面一堆人該被抓去關了。沒作或沒被抓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9-12-07 20:02:00場所就算了 但如果是不知情第三者放的話那擁有者不就很無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03:00所以法律沒考慮到這塊 現在應該要修法補上這塊才對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19-12-07 20:03:00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3:00持有即犯法,不然沒證據你要怎定罪。搜索是個方式,問題如果被懷疑就能被搜索也有其他問題。不然就得廣設監視器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12-07 20:03:00
只靠自白就定罪快去搬到中國 中國最適合XD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4:00連店裡、家裡都需留存於中央電腦,經由電腦分析,有犯罪可能性馬上抓去關。目前有國家就是這樣搞。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9-12-07 20:04:00那就變天網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5:00就西比拉呀,有可能性就抓去關了。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9-12-07 20:05:00恐龍司法,倒楣的人自己乖乖吞下去吧,法律正確就是這麼殘忍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07:00當然要有證據 問題是現在的法律把證據侷限於錄影存檔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9-12-07 20:07:00太可怕了吧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08:00應該改成只要有證據顯示這個錄影器材是由某人放在更衣室裡就成立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8:00你能抓到現行犯也可以,如果監視器有拍到對方正透過手機看針孔,這類也可以當犯罪。現在問題就是沒這證據,當初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09:00應該用搜索名義去看手機或家裡電腦,沒做就是沒有。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9-12-07 20:09:00
刑訴有寫自白不能是唯一證據啊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10:00我從頭到尾沒說要用自白當唯一證據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0:00只是你一直強調,對方承認有放所以該定罪不是?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9-12-07 20:11:00跟NONO拍鮪魚的案子一樣啊沒影片沒證據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11:00我只說了一次 怎麼變一直強調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1:00影片是直接證據呀,目前就沒影片,你只好強調自白。我前面不就說了,除非法律修改成持有及犯法,不然你講的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12:00我明明說了要有證據顯示攝影器材是某人放在更衣室裡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2:00放器材就很難當證據。前面不就還提了,有人因為拍失敗,所以無罪。法律本來就底限,有拍到有損失,沒拍到沒損失,你一直強
要對前後文好嗎 Kenqr的重點是法律該動 現在資料這麼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9-12-07 20:13:00台灣刑事沒有直接證據就是無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3:00調卻忘記必須提出侵害多少利益的問題。
沒影片就沒證據啊 講極端一點如果有人擺在那但是根本從頭到尾沒錄影是能 啥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4:00甚至有想拍內褲結果拍到腿就無罪的。如果照某人講的,當你拿出手機拍女生,女生覺得不舒服就該定罪了。
現在遠端這麼方便,司法資源又不足,不會為了這種案子
作者: Laminor (俺只是個路過的天然呆) 2019-12-07 20:16:00
應該還是有辦法 至少質問時要錄影 不過現在也告不成不考慮直接公開這店長嗎?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16:00持槍合法的國家 把槍放在學校裡沒使用也可以定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6:00當下就該搶手機或逼問直接找電腦,本來就不是沒辦法。但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9-12-07 20:16:00刑事沒有,不代表民事(賠錢)沒有
改成放置就合法掉了一個相機在裡面不就也要被告了*就違法
自白不能做主要證據,除非有抓到現行或是影片,不然他有沒有實施這個行為無從得知,無罪推定沒學過?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9-12-07 20:18:00
可以學美國的,有一種法律,只要你是開半潛艇,就視同販毒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8:00持有及犯法也是一種,類似毒品那樣。但警察會得到權限,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9-12-07 20:19:00
Drug Trafficking Vessel Interdiction Act of 2008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19:00例如今天某人檢舉某k怎樣,說不定警察就可以拿相關證據去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19:00那是針孔攝影機 不是一般的相機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20:00取證的時候可以確認器材能拍到的角度是否會拍到更衣
針孔攝影機也一樣啊 東西在那邊不等於他有運作好不好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0:00所以我就說啦,除非你改成持有即犯法,或者有未遂之類,不然你講的都是多餘的,沒證據就是無罪。喜歡靠推測就有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21:00不小心掉針孔攝影機在更衣室裡 並且角度剛好可以拍到更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1:00罪的可以搬去某國家。當然日本痴漢也是類似情況,難道有
重點就是要有證據證明他有拍 而這東西就是影片 沒影片就告不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2:00不,你的說法就是想硬扯證據呀。
問題就是實務上刪檔案超簡單,司法資源也不會分給這種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23:00那請問性騷擾如何定罪 需要拍到性騷擾時的畫面嗎?
作者: Tawara (77) 2019-12-07 20:23:00
厲害 現在大家知道法院認証合法偷拍的方法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3:00性騷擾本來還有不引起性慾就無罪。有碰到不見得有罪喔。當然某些性權專家一直強調你覺得不舒服就能提告,這也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4:00大家討厭這些性權專家的原因。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9-12-07 20:26:00所以才說倒楣的人自己,這種案例再來個幾十件你看解釋會不會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26:00你說的這些和我說的根本無關我說的是偷拍成案的證據不該侷限於錄影存檔
作者: ao5566 2019-12-07 20:26:00
看完不存檔 立志當個正直善良無前科的變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7:00性騷擾一般都是公眾場所,或者會留對話紀錄。你以為提告這麼簡單喔?雖然聽那堆性權專家很簡單,光兩人獨處,並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27:00偷拍也不是只有拍女性才違法 偷拍別人家裡或辦公室也一樣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28:00我沒說女生講講就能定罪啊 那是你自己說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29:00照你想法套用來說,男性和女性獨處並且關門,就有間接證
這跟拍啥又有什麼關係了 沒影片證據不管拍到啥都告不成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30:00對 這就是問題了 現在的法律怎麼偷拍 只要沒留下影片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0:00你沒留存錄音黨還是錄影片畫面,一般很難定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1:00這就和某主義,男人隨身攜帶GG,就算知道有GG卻無法定罪一樣。那GG有沒使用,還是得提出證據的。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32:00是運作中的針孔攝影機 不是一般的攝影器材而且角度可以拍到換衣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2:00所以重點是要有拍到呀,這些都你覺得。除非該最有嚴重到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9-12-07 20:33:00這東西是無罪推定主義,要改變這個可不是只有性犯罪改,是所有犯罪的定罪方式都要改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3:00該罪有嚴重到罰未遂犯。就像我上面提的,有GG也無法性侵定罪。但因為大家覺得這條比較嚴重,所以能罰未遂犯。
針孔跟一般攝影機的差別只是他比較難被發現 你針對放置針孔攝影機立法人家一樣可以用手機做一樣的事好不好何況放置針孔不等於他有運作 重點是要能證明他有在拍好嗎放個針孔進去就被定罪有一堆問題 1.他可能根本沒在攝影狀態2.可能根本沒有人進去 這兩種情況是要罰個什麼東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5:00你說那些要罰可以,就處罰未遂犯,因為你沒他成功的證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6:00你只有過程而已。所以勉強可以算未遂。但這條改了也麻煩未來男人只要拿出手機拍女生,角度一不對,性騷擾和未遂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37:00的告訴都來了。
頂多就算未遂 但擺到這個案子一樣有「全世界都知道有拍但抓不到的問題」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41:00法律上可以當作證據的東西很多種我想說的就是證據不該侷限在錄影存檔一種方式而已至於什麼東西可以當作證據 這個有很多現存法律可以參考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45:00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就是要電磁紀錄。你硬要間接也可以,修完法只會讓大家更討厭。畢竟相關事件很多,就像今天這邊唯一一張圖片,你怎知道他是想拍背面還是拍胸部?以角
依本文,這案子麻煩在發現是在日本,刑罰又輕,本來就難用妨礙秘密定罪,在臺灣也沒有直接證據,這店長很聰明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46:00度來說,如果對方轉正面,有可能拍到衣服的間隙,而且有攝影事實。照你說法,拍這張照片、影片的記者,已經足以
作者:
keyman2 (edge)
2019-12-07 20:47:00沒證據幫女僕QQ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47:00構成妨礙秘密了。但實際上?對方照片就拍到背部而已,後頸不算私密部位,所以無罪正常。店長也不算聰明,是證據收集不齊全。上面就說了,當時搶店長手機,或去開電腦找證據都行。店長都承認了,應該沒那種聰明才智會阻止她們收集證據。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49:00這新聞的照片和我們討論的東西無關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50:00有關喔,針孔是攝影器材,攝影機也是攝影器材。你說要角度、要啟動事實,這邊也都有。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50:00以前攝影一定會留下電磁紀錄,所以規定要有電磁紀錄當證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51:00不對,現在還是有電磁紀錄。你會去買一台不能紀錄不成傳輸的針孔?你真的買了,那還真的無罪,因為根本沒拍到東西。這案件本身是證據收集不齊全,並不是因為沒影片。如果真的店長擺爽的,角度什麼都有,問題是影片拍都沒拍過,真拿來當行動電源,你還真拿他沒辦法。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55:00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做 就可能會構成有沒有犯法的差別而針孔攝影機和一般攝影器材也是不同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56:00所以用手機偷拍就無罪?你想法有點神奇。都說了是證據收集不齊全的問題,同樣的手段,只要對方去拿到證據就是犯罪,沒拿到就不是。這一點不難懂吧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56:00槍放在家裡無罪 放在學校就有罪 前面不是說過了嗎
作者:
tatuya (TATA)
2019-12-07 20:57:00這間店應該是中西區那家吧 之前他們老闆有在FB貼道歉啟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0:58:00學校是因為有其他問題,不然你槍拿到公園就有罪?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58:00以現行法律來說證據不齊沒錯 所以我們才在討論修法不是嗎?
槍是槍 他有他的特殊性 這是為了保護人身安全 因為等到開槍下去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針孔攝影跟槍拿來類比?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9-12-07 20:59:00所以說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做 就可能會構成有沒有犯法的差別
假設放置器材就有問題 如果沒拍 或者沒人進出更衣室一樣會被罰 這樣才能不合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9-12-07 21:00:00所以未來各種攝影器材禁止攜入更衣室?你要這樣定義也可以,變成以後進更衣室都得把手機放外面。不是做不到,各
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做是有可能構成犯不犯法的差異 問題是偷拍這件事你認為只要有放置就能成罪?
作者:
spfy (spfy)
2019-12-07 21:05:00我覺得雖然法律很多時候猛然一看好像很笨很死很沒用但仔細思考會發現其實有它的道理...只是很多會嘴的人都覺得自己最聰明最厲害其他人都想不到...不是指推文討論的版友
作者:
alfand (alf)
2019-12-07 21:09:00k大拜託直接說說希望法律怎麼改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9-12-07 21:38:00太棒ㄌㄅ
作者: flowersuger (Mia) 2019-12-07 21:44:00
所以是台南哪家店這麼噁?沒證據法辦還是可以抵制這間店啊!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12-07 21:50:00try大辛苦了 說這麼多就是有人不懂
那店長還是某大房東的兒子,事情發生還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壓了那麼久,終於爆出來了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9-12-07 22:23:00
所以是哪家店,不公佈嗎
作者:
l711470 (nao)
2019-12-07 23:10:00這還能告民事求償吧
作者:
st40182 (天羽)
2019-12-08 00:02:00台南女僕餐廳只有一家 也就這麼剛好有換過地點根本不用公布也知道是哪間...
作者:
demonik (白鷺鷥山)
2019-12-08 00:58:00法律只會保護加害者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9-12-08 01:45:00明和風好像不算餐廳 不然也有女僕應該是末廣沒錯 關鍵字google有報案資料和line無修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