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讓我想起少女新娘物語的情節
在68話史密斯所遇到的故事
在旅途中遇到了想吃麵包的流浪漢 已經躲在中山16年
後面又遇到來追殺他的復仇者 也追了他16年
因為當地有所謂血之復仇的規矩
如果有親人被殺害 不管花上多少年 子孫都必須完成復仇
而被害人的親屬已經死盡 他的好友為了保護死者的名譽而擔下責任
16年啊
在中古世紀 活個30.40歲就差不多了 人生能有幾個16年
即使這只是一個故事 也能看到所謂的"復仇" 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而不僅僅是故事的例子 其實中國就有兩個
一個是民初的施劍翹
施劍翹本名施谷蘭 父親施從濱於軍閥混戰中戰敗 被當時的大軍閥孫傳芳處決
從此之後就為復仇而生
動用人脈關係讓自己的堂兄弟當軍官 而後知道他不願意幫忙復仇後 翻臉
以報殺父之仇為條件而和丈夫結婚 還有了兩個孩子 丈夫不願意復仇 翻臉加離家出走
之後找到了出家為僧的孫傳芳 在佛堂上槍殺自己的仇人
前後花了10年
近的有張扣扣案
1996年母親死亡 2018年他將仇人家的成年男丁 除了剛好不在的二兒子外屠殺殆盡
前後花了22年
原因則是其母親對王家二兒子吐口水 後與趕來的王家三兒子發生爭吵
其母親攻擊三兒子的臉部 然後被對方木棒還擊打中頭部 傷重不治
而三兒子因當時未成年 判了七年 關三年後放回
最後就是一個慘案
這種事情 值得嗎?
單就常識來看是不值得 但是復仇是種情緒 還是看當事人怎麼看吧 就是復仇常常這樣過頭才要法律就是了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19-12-20 18:30:00武松砍了奸夫淫婦的頭去拜大哥
作者:
a37988233 (麥客風)
2019-12-20 18:30:00值不值得不是當事人沒資格評斷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19-12-20 18:38:00因為社會預期 直系血親被殺就是要暴怒不符合社會預期就有人混亂了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9-12-20 18:40:00之前有個霸凌自殺妹妹的哥哥 先譴責鄉民結果找到霸凌真兇後反而說"最害怕的事發生了"標準真的很詭異
樓上講的那個例子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霸凌的明明就是死者的同事 網路鄉民根本不太認識這位小模 結果包括哥哥還有其他藝人一起跳出來指責廣大網路酸民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9-12-20 18:49:00你知道你的值得邏輯讓我覺得就像 出去吃喝玩樂的潮潮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9-12-20 18:50:00在那笑買漫畫小說周邊的人值得嘛?或是可能很有錢或成績好 還在那拼職業選手任何職業選手除非很天才 不然都很辛苦 值得嘛?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9-12-20 18:54:00然後2樓說法更好笑了 是復仇過頭多 還是人類自己在那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9-12-20 18:55:00偷竊 搶劫 強姦 貪污等等多呢 基本常識要有阿
他爽就值得阿,我是不太懂為什麼要對別人想做甚麼評頭論足說不定這些人復仇完覺得真他媽爽後半輩子就豁然開朗
作者:
cashko 2019-12-20 20:26:00值不值得要看當事人啊,也許當事人覺得這樣才沒有遺憾
作者: destiny596 2019-12-20 20:38:00
值不值得要看當事人+1
雖然話是說值不值得要看當事人啦,但真每個人都看得那麼開就不會有什麼「親戚朋友勸說」與「事後後悔」這兩種事了,話說「依靠言語試圖改變重視之人對生命的價值權重」是不是也該是種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