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想要扯法律契約和勞資的麻煩去下一篇】
真的是不知道酸作者貪婪老人的都是在想什麼耶
我看就只是粉絲心態不爽作者當初看不起CD Projekt吧
還是說就連C洽都這麼不重視創作者權益,合約怎麼簽就是怎麼簽
誰管你是被騙,還是不熟法律或者誤判情勢,反正賣了就是賣了
我大公司有認真出作品就好,這都是公司的功勞,誰管你創作者去死
還是說CDPR的「兩個人2000美金一台電腦」的創業故事太深入人心
所以大家完全忘記在開發《巫師》的時後已經是超過百人的「公司」啦
當然CDPR是很好的遊戲公司,他們有誠意,製作的東西也好,但還是公司
而面對有良好法律和產業知識的「公司」和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作家簽約
結果後來發現合約內容極度不利於作家的時後,我們居然不站在他那邊
反而是站在有著六十多億市值的公司那邊譴責作家太貪婪?有沒有搞錯啊
補充:「Andrzej Sapkowski不貪婪」不代表「CDPR就應該重新簽約」
這是完全兩回事啊,不懂為什麼一堆人把兩件事情扯在一起,更別說
這和「CDPR依該被譴責」更是完全扯不上邊,統一回在這邊不重複回了
作者:
justsay (說說而已)
2019-12-24 07:26:00所以合約寫了什麼?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9-12-24 07:26:00這麼說好了 合約的事情就法律解決 就像漫威之前為了蜘蛛人跟SONY影業的交手有聽過漫威喊當年我好窮 所以當年授權不公平這樣嗎
作者:
robocon (鄉民R)
2019-12-24 07:30:00合約當然怎麼簽就怎麼執行CDPR給他多的錢是好心 不是應該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9-12-24 07:32:00啥,當初 cdp 主動要讓他抽成,是他自己執意要一大筆錢買斷也 XDDDDDD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9-12-24 07:33:00CDPR 給他錢是一樁佳話,但是作者錯估還是很好笑啊ㄏ根本不是你講的大公司用資源哄騙無知老人的戲碼 XD
作者: akles111 2019-12-24 07:35:00
他只是後悔沒賭大賣應該選抽成
還是說簽約也能自助餐。買斷跟抽成哪個高就自動選擇那個方案?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36:00你要譴責公司前有沒有去了解當初簽約時的情況,c恰板上都能搜索到文章跟解釋
隨便查外媒報導都會知道作者本人當年是自己拒絕抽成的他認為有些沒有任何利潤 他要拿現金拿塊錢 然後這遊戲賣到三代大賣才出來說後悔 所以你說呢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7:39:00自己判斷錯誤,後悔了才在哭著要糖吃,被酸剛好而已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39:00不然照你的講法不就把簽約當兒戲?其中一方看不爽就訴諸媒體說自己要重簽,這種人在社會上以後還會有信用嗎
當初分潤跟買斷自己選買斷,事後反悔還不算貪婪?怎麼不說當初談授權的時候CDPR根本沒有完整遊戲開發經驗,還是壓身家做,原作要是選分潤對當時CDPR的負擔還比較小,怎麼不怪原作沒替CDPR想!反過來要是失敗了原作會救濟嗎?你當買貴退差價喔!
作者:
VttONE (天真與狗)
2019-12-24 07:41:00你說壓榨就壓榨啊,到底誰不照法律走
作者:
VttONE (天真與狗)
2019-12-24 07:44:00要不是今天遊戲成功,失敗了公司也是要倒
作者: modkk (魔德軻軻) 2019-12-24 07:47:00
你怎麼不說你去工作簽的約可以反悔,因為你是個人跟公司簽的 哈哈
作者:
MaxGDAM (波多野台妹)
2019-12-24 07:47:00貪婪沒錯啊
作者:
LAODIE (老爹)
2019-12-24 07:48:00笑死 不然公司要為了作者好 強迫作者簽抽成喔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49:00類比錯誤,就算你進公司拿固定月薪,除非是不調薪的公司
作者: nekoshitone (貓屎一號) 2019-12-24 07:49:00
自己要對自己簽的東西負責啊 你不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就簽名是自己的問題好嗎...
作者:
s920325 (調停者薩德)
2019-12-24 07:49:00律師有說 cdpr當初只有遊戲第一部有簽約 後面都沒有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50:00司拿得還多,只差別在公司發達後你抽成會更多而已
作者:
VttONE (天真與狗)
2019-12-24 07:50:00你說的根本就自助餐啊,好的我全都要
作者:
s920325 (調停者薩德)
2019-12-24 07:50:00所以真的要告 原作者贏面比較大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7:50:00說的好像CDPR一開始就是bz等級公司一樣 XD
CDPR讓原作小說多賣1000多萬本這條又該怎麼算?
當時作者的作品早就得獎了 還不是什麼小獎是他對自己沒信心才選擇錯誤 不怪自己還要怪誰?作者這種行徑老實說只是看房客賺錢要漲房租的貪婪房東而已
作者: modkk (魔德軻軻) 2019-12-24 07:51:00
對啊,你自己都說公司要不要理你,CDPR不就理了嗎?他可以不理的,也是作者自己判斷錯誤就簽了不是嗎?
作者:
s920325 (調停者薩德)
2019-12-24 07:51:00現實就是cdpr鑽漏洞 但事後有誠意解決 現在雙方和解
作者: grouse (grouse) 2019-12-24 07:51:00
先了解當時是怎麼回事,好嗎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51:00個IP賣斷給CDRP,就算後面出N代都是屬於CDRP的版權所有
作者:
wix3000 (癢,好吃)
2019-12-24 07:51:00就你的例子來說我是覺得蠻貪婪的啊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7:52:00CDPR 方律師記得是說貧婪老人方說法站不住腳
作者:
P2 (P2)
2019-12-24 07:52:00原作者原本就是國內成名作家 早在遊戲推出前 小說已兩度出電影他離到公司應徵的新人差很遠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7:53:00真要打官司還有得拼,但CDPR 選擇賺一波名聲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54:00另外拿工作來類比,你可以跳槽到比現在公司還高薪的工作
作者:
P2 (P2)
2019-12-24 07:54:00他的出版社自然也有法律顧問 而且當時還比CDPR大間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57:00邏輯死掉?CDRP跟作者合約是買斷賣斷制,作者敢拿IP再賣給
作者: nekoshitone (貓屎一號) 2019-12-24 07:58:00
他遊戲已經授權給CDPR是要擔心甚麼?你自己腦補跟跳過很多欸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7:58:00遊戲公司是要吃違約官司,就是因為不能賣才要找CDRP討錢工作契約除非你有簽工作最近年限,否則照一般公司辭職SOP
作者: nekoshitone (貓屎一號) 2019-12-24 07:59:00
而且都有人提到出版社跟出版社律師了,你覺得真的不公平簽約嗎?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8:00:00走就能辭職跳槽,你有沒有去了解合約這東西?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8:00:00影集不知道,遊戲 都買斷了CDPR 是要擔心啥XD
作者: modkk (魔德軻軻) 2019-12-24 08:02:00
工作合約沒期限...你可以想走就走XD
我完全不懂這個系列文已經過去很久了你還要特別回一篇 而且前因後果都沒搞懂就回文是為啥另外 他當時已經算成名作家 頂多是不懂改編遊戲的利潤高低的差異性有多恐怖 根本不是你說"什麼都不知道"如果真的"啥都不知道" 為什麼選擇一筆簽約金而非抽%數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8:14:00當時是國內作家no1跟某間三小公司之間的一筆買賣然後在這被類比為小勞工去公司找工作
講權益結果撇開契約精神,這跟中國談民主有87%像,根本沒有法治概念的基礎
作者: ViolentBear (暴力熊) 2019-12-24 08:15:00
你以為CDP能預知巫師三會大賣?他們還因為一代移植家機的成本差點破產
另外 獵魔士出版的時間跟哈利波特差不多所以照你的推斷 JK應該也是啥都不知道了 是這樣嗎?
作者:
iandol 2019-12-24 08:21:00就是個賭錯邊不甘心的人囉。輸不起仔。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9-12-24 08:22:00重新簽約只證明這間遊戲公司是個佛心公司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19-12-24 08:22:00你不會看合約,你要先講可撥觀念毫無契約精神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9-12-24 08:26:00原文也寫到C洽認為賣了就是賣了 還想偷換成工作契約來辯啊
作者:
Plaka (Do something ☯)
2019-12-24 08:30:00笑死 你的契約精神怎麼跟大陸人精神一樣
作者: aria0520 (紫) 2019-12-24 08:30:00
好久沒看到這id 結果絲毫沒有進步 笑死我
作者:
Plaka (Do something ☯)
2019-12-24 08:32:00最愛違約的就牆國人 還在不違約是牆國人談簽約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19-12-24 08:35:00強國人表示契約都是歷史文件
當初兩個選擇當中選擇買斷的是作者,又不是CDP拿槍逼他選的,而且要是作者真的對合約有疑慮他可以選擇不簽,你簽了之後又要反悔,被笑輸不起真的是剛好而已
作者:
scufjh (Fjh)
2019-12-24 08:41:00重新定義貪婪,讚窩,反悔還再要一次真高尚
作者: randy071411 (randyCury) 2019-12-24 08:44:00
合約是老人訂的,又不是cd,你不是邏輯死了就是故意誤導故意誘導鄉民說合約是cd訂的,老人只能被動接受,騙子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9-12-24 08:45:00呵
作者:
wsaz (維斯)
2019-12-24 08:46:00所以你支持簽約反悔?不合你意就可以改規則?
作者: randy071411 (randyCury) 2019-12-24 08:48:00
大家不要跟騙子討論任何說,騙子腦子只想騙,根本不跟人討論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8:49:00國內頂天的作者和不知哪來的三小公司,後者優勢還真大
作者: randy071411 (randyCury) 2019-12-24 08:49:00
大家越罵他,騙子只是越爽而已,沒意義討噓文跟廢文都比騙子更高尚
作者: randy071411 (randyCury) 2019-12-24 08:52:00
本人不認為這篇是釣魚文,釣魚文通常都比這篇有格調看他回的言論就知道,胡扯、顧左右而言他,誤導、跳針、挑釁,這人根本有問題
你的舉例自打嘴巴啊...擔心不划算選固定薪,然後公司賺了又哭哭說不公平我被壓榨,那如果今天公司虧錢,你是不是應該要把多領的回捐給公司?...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19-12-24 08:54:00簽約可以反悔啊 違約罰一罰而已
今天如果公司只願意出低價買斷,不給他抽,當然可以說公司霸凌作者,今天都給你選了,你自己選錯,還可以扯到公司比較有優勢這件事上是不是搞錯什麼
作者:
dinosd2 (...)
2019-12-24 09:00:00巫師IP當初是談買斷的,勞工契約沒有買斷這種鬼東西
而且你看到的是巫師的成功案例,遊戲跟影視業多的是買了知名版權然後暴死的案例,你有看過這些人跳出來說自己版權賣太貴嗚嗚不公平我要退錢給公司嗎
左派本來就是錯的啊,有問題?不高興就可以隨時推翻契約,果真又左又祖國
瞧不起遊戲業要求買斷很合理,事後發現狂賣要分潤就是貪婪。少在那邊偷換概念,用這種俗套的邏輯詭辯只是單純想帶風向而已。
作者:
wsaz (維斯)
2019-12-24 09:08:00支持反悔先把違約金付ㄧ付啦 要吃又要拿 噁不噁心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9-12-24 09:14:00這ID真的跟L什麼很像w
那作者應該也不是什麼窮人,這就投資失敗而已,怎麼不考慮一開始CDPR不是提出買斷有沒有可能是現金有困難?當初
作者: lordofidiot (白痴之王) 2019-12-24 09:25:00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當初CDPR根本稱不上大公司&資方,頂多就只是個小工作室,不然作者怎麼會看不起他們要求買斷版權,隨便查都有的資料也能雲真是不簡單
還更大的價值觀差異咧...好啦你開心就好,工薪全部萬萬歲,公司都是壞寶寶,只要掛公司之名就罪該萬死,員工想要什麼公司就算賣妻子女兒也要生給他,這都是員工的基本權益,不是貪婪,讚讚,你有認識的朋友開公司的時候私信給我謝謝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9:31:00提醒一下原PO,可能有4-11
所以你想表達的是原作者當然有權跟CDPR對簿公堂要求修改合約,然後在此同時C洽鄉民不得酸他貪婪老人?
作者:
cado0824 (shannonhuang)
2019-12-24 09:40:00很難理解 談授權的時候只有10來個人有什麼授權優勢講什麼員工地位根本就不對等 當初公司是下位者去求作者開放授權 兩邊的地位差這麼多
打了一堆屁話 原po應該很適合去大陸工作 反正對面也不太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9:43:00法律合法我没意見了,但這跟道德站得住腳是兩回事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19-12-24 09:44:00供三小啊 這算是兩個公司間的合作契約 那是你想的上對下關係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19-12-24 09:44:00這不是貪是什麼
作者:
cado0824 (shannonhuang)
2019-12-24 09:46:00還有你從何得知「作者什麼都不知道」作者這種地位要請高級律師絕對可以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9:47:00此外以作者地位、CDPR 當時規模、作者自身訪談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9:49:00加上如下篇jasonlin所說為真,那至少一直到巫師2為止
作者:
clou (清閒靜)
2019-12-24 09:49:00契約自助餐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9-12-24 09:50:00作者都是屌比較大的那個,不是你覺得佔盡優勢的CDPR
作者:
happsey (蒼)
2019-12-24 09:53:00要重簽就先付違約金啊 又不想付又想重簽 這世界哪有這麼好的事
作者: KS571 2019-12-24 10:04:00
還厚道勒 推文做慈善喔
對合約內容不滿意的可以單方面要求重簽合約?阿鬼你在說什麼?
作者: lordofidiot (白痴之王) 2019-12-24 10:07:00
百人規模是已經拿到授權後的事了...談授權時兩方的地位要比喻就是還沒實蹟的赤燭去找史蒂芬金要求授權鬼故事做恐怖遊戲,基本上是用求的好嗎?結果現在被你講成是大公司用資方優勢壓榨原作者,真的天邊的一朵雲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19-12-24 10:07:00喔
作者:
ranke96 (人生百態笑笑看待)
2019-12-24 10:10:00自己沒遠見看不起遊戲業真的大賣了再哭哭說他們坑我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12-24 10:12:00你到底在說什麼鬼話別管優勢不優勢,遊戲公司有拿槍逼他簽契約嗎
另一方面既然遊戲超乎作者想像的大賣,那麼小說及其周邊增加的銷售也是在他意料之外啊,又不是只賺那份授權金.
作者:
hit0123 (@@")
2019-12-24 10:16:00釣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12-24 10:16:00賺得比預期多,想分一杯羹是正常的心態,只是作者的方式不好看而已
作者: brolli (broli) 2019-12-24 10:17:00
噢
作者:
arcZ (arc)
2019-12-24 10:40:00契約精神就這樣啊 除非違反善良風俗
作者:
featherM (ç´æ‚ ç¾½)
2019-12-24 11:00:00好 貪婪公司 竟然不給一個自助老人重新簽約分成 真是太惡劣了!!! 可以ㄇ
作者: Liuan (OGASAWARA) 2019-12-24 11:12:00
反串嗎
其實我覺得最讓人不滿的是有些狂粉反過來酸原作不論PTT還是巴哈都有原作就糞作靠小說才有人看的風向不管怎麼說都不可否認獵魔士小說是波蘭金庸的地位
作者: nekoshitone (貓屎一號) 2019-12-24 11:19:00
被打臉成這樣也太慘,你想想如果我買斷台積電股票,然後股票漲了之後台積電要來分成我的利潤,你覺得這樣合理嗎?做人不要這麼自私,這樣誰想跟你簽約,愛反悔。
其實客觀來看原作者算是事後反悔,確實不好且貪婪但這不是有人否定獵魔士小說本身的理由啊還是當初吹獵魔士多有深度多考證的其實都對人不對事還是其實很多都跟風吹其實根本沒看過原作啊優質小說不該因為作者本人的爭議被詆毀啊現在時間久了理性的人開始多,但當時新聞剛出來時搞得好像獵魔士多糞多沒營養,全靠遊戲襯托雖然遊戲確實對小說的銷量有顯著影響,原作者也獲利從這角度來看作者還反悔合約短視賺得少確實貪但那之前小說本身就是當地名作,各國譯本也頗有佳績再怎麼講去書店看看就能感受到在翻譯書裡是難得神作
作者: LittleJay (小傑) 2019-12-24 11:30:00
結論:你不覺得貪婪但大家覺得是,結束
作者:
l5i9hbba (Zooky)
2019-12-24 11:45:00他當初和事後的行為有什麼不能笑的?
作者: shinchiyou (ICHI) 2019-12-24 11:48:00
你先證明是同一批人 結束而且 也一定有因為遊戲去買書的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19-12-24 12:02:00
你覺得不貪是你家的事 然而社會大眾與常識都告訴我們這就是 貪
雙方應是平等 而不是你一下想這樣一下想那樣 都要別人讓著你 跟誰有錢無關 懂?
作者: whj1120 2019-12-24 12:59:00
恩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9-12-24 14:36:00推論前先把證據端出來。作者哪裡被騙 哪裡不懂都沒證據空口說白話就直接覺得要站在作者一方,這就叫理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