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都有看的個人感想啦,沒有任何佐證
除了holo進場較早以及與Mea的關係較好之外
我感覺holo的娛樂性相對是比較直觀的
遊戲與唱歌,這可說是萬國共通
就算你一句都聽不懂也很能看的很開心
然後holo賣色跟賣百合營業也比較明顯
雖然人人都有藝人氣質,但她們的確是個“偶像團體”
相比之下一來彩虹人太多了
包括原po有提到的綠仙一堆神企劃在內,都是雜談為主,門檻也就較高
撮れ高分散又不明顯,翻譯組如果要去弄長到不行的雜談動畫更是苦行
而之所以彩虹麥塊能大紅,也跟上面holo成功要素相通,遊戲大家都懂,你只看他們反應
也能很開心
印象中有去B站開台的也都是打遊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