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天一這文寫很早了,就一篇完全只有肉的耽美小說
早先曾經給台灣的龍馬出版出過實體書
後來天一要自己印同人誌時,被龍馬警告過
這邊又牽扯到,以前小說稿費大多是買斷性質
就是出版社一次性給稿費,後續出書不論出了幾版都和作者沒關係
然後聽說天一那時候缺錢,還是出本了
所以後來天一被舉報有傳是龍馬幹的(X)
至於天一被判這麼重,跟耽美、色情關係不大
這兩點只是輿論上讓天一更不利
重點是中國不准私印書,他們出版都要申請書號
大多書國家ISBN基本都是有申請都給你過(台灣很多同人誌都有申請)
可是中國是需要上面審核才能給書號,沒有書號就是非法出版
然後天一這本聽說賣的很好,非法出版加上非法營利加上淫穢色情
就GG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