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ichipedia (善良★小埋騎士)》之銘言:
: 天一案,就是先前中國被抓的同人作者,
: 以非法出版和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罪,在去年一審判徒刑十年半。
: 前幾天二審(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並不得上訴。
: 中國那邊討論的還有幫天一排版的零工小妹,
: 他在網路上打工排版,幫天一排版後總共收取約3000元人民幣的報酬,
: 結果也被法院認定為幫助散播淫穢物品罪,遭判徒刑四年半。
: 中國豆瓣上的討論
: https://imgur.com/OwgzEwK.jpg
: https://imgur.com/DEzv5aE.jpg
: https://imgur.com/PYa5Ig9.jpg
: https://imgur.com/mXwxxBI.jpg
: https://imgur.com/Wsi1lga.jpg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
當初版本的定義
國發〔1985〕57號:「關於嚴禁淫穢物品的規定」第二條
查禁淫穢物品的範圍是:具體描寫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淫蕩形象的錄像帶、錄音帶、影
片、電視片、幻燈片、照片、圖畫、書籍、報刊、抄本,印有這類圖照的玩具、用品,以
及淫藥、淫具。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三條
淫穢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宣揚淫穢行為,具有下列內容之一 ,挑動人們的性慾,足以導
致普通人腐化墮落,而又沒有藝術價值或者科 學價值的出版物:
(一)淫褻性地具體描寫性行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二)公然宣揚色情淫蕩形象;
(三)淫褻性地描述或者傳授性技巧;
(四)具體描寫亂倫、強姦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過程或者細節, 足以誘發犯罪的;
(五)具體描寫少年兒童的性行為;
(六)淫褻性地具體描寫同性戀的性行為或者其他性變態行為,或者 具體描寫與性變態
有關的暴力、虐待、侮辱行為;
(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對性行為淫褻性描寫。
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不是淫穢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二條(一)至(七)項規定的內
容,對普通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藝術價值或者科學價值的出版物
。
沒記錯的話,上面的解釋後來在「國務院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行政法規的決
定」中廢除了,並透過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各項重新定義:
「本法所稱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
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
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
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不過問題就在於,當初一審結果報導後
就引起了不小的漣漪
而目前來說,案件已不得上訴,但在中國境内,熱議似乎依舊存在……
另外,當初已有許多自媒體就撰稿,針對此案予以批評
如:http://www.bjnews.com.cn/inside/2019/01/04/536523.html
這邊節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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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程序存瑕疵 公訴方建議發回重審
“天一“的辯護律師吳宗林,在二審庭審現場對偵查機關於獲利金額的認定提出質疑。他
指出,一審判決中,對於”天一“牟利15萬元的金額,並不是刨除成本的利潤計算,而是
銷售額,這將不利於”天一“的犯罪情節認定。
而對於7000冊的認定總數,吳宗林提到,案卷中偵查機關曾出具一份情況說明,提及”天
一“的涉案書籍數量為4800餘冊,應以此為準。
對此,公訴方認為上述意見不可採信。公訴方給出的理由是,7000冊的認定總量來源不僅
有“天一”本人的供述,還有導出的電子表格中篩選成功的含有涉案淫穢書籍的訂單記錄
,有3764條,訂單創建時間從2015年到2017年,共計4944冊。除此之外,葛麗霞網店代售
數量為1326冊,以及在“天一”家中查貨的書籍數量398冊,總計約7000冊。
“這個數字是沒有問題的,而不是辯護人說的僅有四千多冊”,出庭檢察員的公訴人認為
,“天一”的行為已經達到了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
本案中,何凱系“兩罪併罰”。除了在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及印刷業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
,通過網店非法承接印刷業務,除印製誨淫性書刊外,還非法印製《祝君好》《小團圓》
等非法出版物至少一萬冊,獲利至少24萬元,何凱的小舅子楊小明非法獲利約6萬元。
在牟利金額認定上,何凱的辯護律師同樣提出異議。他說,24萬元的獲利,則是根據楊小
明從店里分紅的提成比例反推得出。
何凱辯護律師認為這兩個數字存在矛盾。如果以24萬元為準,除以一萬本,每本獲利24元
,這甚至會高於單本書的實際賣價。
而對於何凱幫助天一代發貨的行為,是否認定為販賣,控辯雙方也存在爭議。
何凱在幫助“天一”完成印刷後,根據“天一”提供的地址情況,將書包裝好通過快遞發
出。檢方觀點認為,販賣不僅僅是一種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行為,也包括有償轉讓,因此
將何凱的行為認定為代售,認定罪名中的販賣不存在問題。
除了上述細節,幾位辯護律師也都分別在一審及二審現場,提到了關於編號為(新出檢全
鑑子【2017】043號)鑑定書的合法性質疑。
這份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的鑑定書中,鑑定“天一”
的《攻占》一書為淫穢出版物。但該鑑定書未有鑑定人員簽字,相應的鑑定資質證書,未
有送審人員、簡要案情描述等必要內容,該鑑定書存在多處瑕疵。
對於改點建議,公訴方稱,經審查,本案涉案的相關書刊《攻占》一書的鑑定無鑑定人簽
字,未附鑑定人的鑑定資質,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並懇請合議庭重點審查。
公訴方最後提出,四位上述人的罪名定性明確,但部分犯罪事實尚未查清,部分程序有瑕
疵,建議二審法院將本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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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在於,中國當局會聽嗎?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