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之銘言:
: → TFnight: 你說的那段應屬於廣告內容本身 01/13 03:41
: → TFnight: 應不是投放點本身的限制 01/13 03:42
首先先說聲抱歉,用了錯誤的資料來源。光是這點我也難辭其咎,這也
是我查證不周的問題,希望大家能原諒我這次的疏失。
總之感謝提醒,其實我昨天就注意到連結內容有問題,這是指廣告內容
而非刊登投放點本身的限制,所以早上我又花了點時間重新找了google
ads的內部政策,結果還是有找到,那就是發佈商政策
連結:
https://support.google.com/admanager/answer/9335564
說明節錄:
藉由協助發布商靠自家內容營利,以及讓廣告客戶觸及潛在客戶、宣傳
切身相關的實用產品與服務,Google 得以協助維持網路的免費與開放。
為了維護廣告生態系統的公信力,我們必須對用來營利的內容設下一些
限制。
裡面有提到相關的限制裡面有煽情露骨內容,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1.含有色情文字、圖像、音訊、影片或遊戲。
例如:生殖器性交、肛交、口交等性行為;自慰;色情卡通或成人動漫;裸體圖片
(它們真的就是講的這麼明白)
2.內含非自願性行為主題 (無論模擬還是真實)。
3.可被解讀為鼓吹性交易。
看樣子Googel還是很愛惜羽毛的。
它們可能也不希望,刊登點的內容吸引來的客戶,跟廣告的目標客戶不符合。
但總之,巴哈應該是中槍在第一點。
話說回來,巴哈動畫瘋除了這部以外,好像還有其他的十八禁動畫沒錯
《為什麼老師在這裡!?》因應有關單位要求就改成限制級。
稍微看了一下內容,雖然被列為限制級但好像該遮的都有遮到。比起這部
異種族風俗娘評鑑指南真的是直球對決,或許Google Ads判斷是否為成人
動畫的標準,跟台灣政府單位的R18標準還是有差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