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以前看過一個小說橋段
就是政府要對人民大裁員
雖然也有反抗但失敗了
十年後當初反抗軍的生還者想要推翻這個社會來報屠殺的仇
跟一個政府軍警對峙
政府軍警說自己當初也無法忍受,但屠殺都屠殺了有什麼辦法?至少要讓現在還活著的人活
下去
反抗軍堅持還活著的人和政府也要遭受跟當年被屠殺的人相同的待遇
這樣看起來哪方有道理?
新政府新社會的小兵說的靠北但是沒錯,人就剩這些了,不能接受反抗軍遺孤不惜讓剩下的
人(當年既得利益者)死光陪葬的復仇
而復仇者堅持剩下的人也要死光才合乎以牙還牙的正義,「亡國滅族關我屁事」或「屠殺大
部分人讓小部分人生存的社會活該毀滅」
看起來就是一個仇恨狂人而已
唯一看過ACG這類的就是空島瓦夷帕要求和平條件是交出跟原住民犧牲數量同等的空島人民
讓他們殺
各位怎麼看?
是維持現狀派還是復仇派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