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
現行的板規中,只要您發文
提到巴哈、貼吧、5CH、K島等討論區就可能被水桶
或提到八卦板、女板等板也可能被水桶
"5CH炎上啦"
"貼吧開始刪文了"
"巴哈為何沒板主"
"島民真的很病"
"女板的人會看五等分嗎?"
"C洽真的越來越像八卦板"
"請問火影板當年罵先知的那些人在想什麼?"
"Reddit上對這話評價很高"
以上類似語句出現在您的文章中,依照板規4-12規定,將可能處以兩週以上之水桶
雖然目前板主和檢舉者們尚未針對這條海巡或檢舉
但難保說未來是否會有板主或檢舉者們開始嚴格執行這條板規
現在#1UGCZsnU (C_ChatBM)板中正在進行廢除4-12連署
請大家幫忙於推文中推"附議"以幫助曾經或未來誤觸4-12板規的人
感恩!!!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02-20 14:28:00附議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0-02-20 14:29:00附議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2-20 14:30:00話說4-12的初衷是什麼?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20-02-20 14:31:00偷渡他版事務這種事情從以前到現在有少過嗎..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2-20 14:31:00他版文章直接用4-1就解決了 又不是什麼都能轉
所以這篇才建議廢除,用4-1、4-7足以取代其功用
我看目前偷渡得很成功的他板事務文也沒用4-12砍過
作者:
neroute (Neroute)
2020-02-20 14:33:00這條的他版事務跟他板/其他討論區討論文章 還是有不同吧
作者: HOLDSTEAK (握牛排) 2020-02-20 14:34:00
推
因為有「其他討論區」及「看板風氣」這兩段啊這個就包含過廣了比如你問個「XX作在歐美很紅」然後舉了reddit的留言當例子,就有機會踩這條了板上的reddit新番排名也涵蓋在這條違規內
單講Reddit有時也有官方帳號出來放新消息的,總不能說因為轉貼官方消息然後被水桶吧?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0-02-20 14:46:00只能用「友站」或「外站」避諱了吧?畢竟現行版規不能明指
作者:
eva00ave (loxer)
2020-02-20 14:53:00附議
作者:
fman (fman)
2020-02-20 14:58:00其實不只是提到,還要「看板風氣」,看現在版上只有用過一次警告一次水桶,不算是很常犯的版規啦
作者:
iris486 (i醬)
2020-02-20 14:59:00附議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20-02-20 15:06:00幫推,討論一向都是越自由比較好,回家用電腦再附議
作者: toastade 2020-02-20 15:13:00
覆議
你們在想什麼?公開攻矸它板它站欸!C恰偉大到可以去公評別人喔?筆戰比到跨站公然污辱罪怎麼辦?
樓上,有4-7可以用4-12廢掉並不等於可以暢談它板它討論區引戰以目前4-12的使用頻率用4-7涵蓋即可妥善處理可能問題
有用才有鬼啦!處理板務效率這麼好,事態嚴重人家早開告了!
作者: astrophy 2020-02-20 15:21:00
附議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20-02-20 15:23:00誰說討論他板事務或風氣就一定是攻擊他們呢?有時版友轉其他討論區對於相同作品的討論就有可能踩這條,他們有攻擊他板嗎?況且「版」不是一個可以被公然侮辱的客體,若真有侮辱行為,板上也有引戰條款可以處理簡單來說,會侮辱他板使用者的人,目前就有4-7可以引用,所以廢除4-12不會導致無法處理這些人。但保留4-12卻可能傷害到只是單純討論的人
開放就會有人做!板規也阻止不來!人家按鈴申告走法律途徑,你板規能做什麼?用C恰板規去處罰K島島民!?
不是啊,你提島民幹嘛現在也管不到島民啊你要是有疑慮,廢除後也能在4-7下面列舉「七、有挑起它板、其他討論區爭紛者」「八、惡意攻擊其他看板及討論區使用者之文章」
作者:
lazulum (lazulum)
2020-02-20 15:36:00樓上是有什麼問題?網路論壇哪個不是互相轉來轉去的ToramaruSyou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20-02-20 15:37:00你自己都說版規也阻止不來了,照你的邏輯,有沒有4-12都無法阻止侮辱者,要變成訴訟也是使用者各自的私人事務啊。那你在反對什麼?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20-02-20 15:40:00有沒有廢4-12都無法讓C洽的版規處理他板使用者啊==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20-02-20 15:41:00阻止不來是你自己說的欸,照你的邏輯有沒有廢4-12都無法阻止侮辱者,那我們就廢掉來保護那些正常討論無意踩線的使用者不是很好嗎
作者: StCor (StCor) 2020-02-20 15:49:00
偷渡文一堆好嗎 這條板規到底在不在我都不知道
一點都不好!這說到底還是在放爛呀!你們根本沒回答到我的問題!
作者:
naideath (棄å難安)
2020-02-20 15:55:00呃,可是沒這一條還是有其他條能辦同樣的違規不是嗎
作者:
JeffMnO4 (H2SO4isStrong)
2020-02-20 16:02:00就說了沒有4-12還有4-7可以辦同樣的人啊,沒有放爛啊真心不懂T大的問題點
作者:
wewe10112 (xenoalien)
2020-02-20 16:11:00附議
就說根本沒辦法辦!你罵下去到水桶要幾天,傷害早就造成了!你們為什麼一定讓人開先例!?
作者: StCor (StCor) 2020-02-20 16:14:00
看到有人崩潰我就推
作者: StCor (StCor) 2020-02-20 16:18:00
問題在這版規本身也寫的不清不楚 是對其他版評頭論足才有事 轉貼有沒有 網址行不行 偷渡算不算ex:數字板 那YouTube推特網址是不是也掰? 現行條款就是一堆洞要馬修改要馬廢掉而且重點就在可能有板規訟棍沒盯到這條 如果盯到這板直接起飛洽妹會直接被4-12洗板
作者:
z72117211 (z72117211)
2020-02-20 16:25:00符合洽點 就可以討論啊
作者:
rahit (水元素)
2020-02-20 16:45:00附議
作者:
x51923716 (斈安妮 下士 >))
2020-02-20 16:53:00好啊我們就來實驗看看,連續一週瘋狂用4-12來檢舉版上的文,看還有沒有轉貼至他版資訊的文章可以討論??不要開先例??那我可不可以開先例來亂搞?就有問題的版規,到底有什麼存續的必要?
作者: StCor (StCor) 2020-02-20 17:20:00
過就帝王條款不過就是這條沒屁用阿ㄎㄎ崩潰成這樣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0-02-20 17:21:00
覆議
作者: StCor (StCor) 2020-02-20 17:23:00
好啦也不是沒屁用啦 就是有問題啦 所以崩潰完了沒?
作者:
DendiQ (貔貅)
2020-02-20 17:58:00上次我提到 Rediit 被檢舉,然後判決 1:1
作者:
Gadi (Die Nacht)
2020-02-20 18:08:00按鈴申告?有4-20啊。真的違法,就搬出4-20,我覺得這沒什麼疑問。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0-02-20 21:29:00有問題的不是板規 是標準變形嚴重的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