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應該不用定義這幾個名詞吧,這應該已經是網路時代的常識
然後雖然二創和盜版抄襲都有侵權嫌疑,但是因為整個圈子的文化
所以大家對於二創比較包容,也很能理解(對創作者來說也是如此)
但是比較困惑的是,不知道大家對於「未經授權的二創」是什麼態度
例如,國外很有名的 Ilya Kuvshinov 和 sakimi chan 兩位畫師
前者因為抄襲被戰超慘,後者則是一堆未經授權的二創卻沒事
我自己覺得啦,如果是不確定原作者的想法,也沒有聯絡過原作者
就直接進行二創的行為,其實也和盜版或抄襲沒什麼兩樣吧
就算有標明原作者,盜版也會啊;如果是有加入自己部份創意
那麼很多抄襲也是有下苦功,所以才能把各家所長全抄近來嘛
那麼為什麼,大家對盜版仔和抄襲者會很不爽要戰爆他們全家
對於「未經授權的二創」卻通常無感,或者只是我觀察有誤ㄋ
我想了半天,只有想到一個「未經授權的二創」被質疑的例子
那就是柯文哲辦成小當家的插圖,然後就想不到別的惹QQ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20-02-22 00:00:00有明顯區別嗎
作者:
gsock (急煞客)
2020-02-22 00:00:00盜版跟抄襲不能一概而論 而抄襲、致敬、二創的概念有些時候還蠻模糊的
作者:
Ttei (T太)
2020-02-22 00:01:00不關我的事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20-02-22 00:01:00抄襲被發現前都標榜是原創物 XDD 哈哈 太貼切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07:00未經授權....有經授權的才少吧XD二創就...拉作者筆下人物來賺錢,看不順眼就抓他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09:00就目前我看到的案例,你如果直接拿別人的構圖會被撐抄襲未經授權的二創我覺得你只要明確地說自己是二創,通常不會招致太大的反感。
說真的 除非很明確的說不准二創 不然作者對二創態度大多都是你在幫我宣傳 很謝謝你喜歡我的作品這樣吧
作者:
gsock (急煞客)
2020-02-22 00:13:00我想是因為日本大部分的情況都是默認許可二創居多 類似ssss這樣的例子也只是禁止r18創作進行銷售或是免費發放的行為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13:00二創就建立在你的角色是別人的這個認知上吧
作者:
gsock (急煞客)
2020-02-22 00:15:00公司有先行使權利 作家跟使用者自然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0-02-22 00:16:00抄襲會混淆原創,盜版是取代正版獲利管道,侵害是嚴重的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20-02-22 00:16:00二創以日本動漫的風氣來說,現在應該是除非公開聲明禁止二創否則形同認可吧,看Comiket滿滿的二創作品不太可能都取得授權,更何況都是拿來賣錢
作者:
OneChao (一個電子鍋)
2020-02-22 00:16:00我覺得對岸那一堆暴利gk很問號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17:00就針對的東西不一樣吧?沒人會說你二創是抄襲作者的角色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0-02-22 00:18:00二創就是在有利跟有害的邊緣上,維持著一種微妙的雙贏模糊地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21:00應該說同樣是未經授權,但是有些是被歸類用二創去描述
二創可以幫忙宣傳原作 抄襲通常是變成另一部作品所以抄襲對原作沒有任何好處 二創是作者也能宣傳到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22:00你可以說它本質一樣未經授權,但是就是有用不同詞彙區分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20-02-22 00:23:00是啊像米老鼠不給二創,你說誰不要命了敢隨便去二創它真的二創了也會碼一堆東西怕被告
作者:
arcss (捷比)
2020-02-22 00:24:00看看無嘴貓,這事從來都沒有模糊地帶,IP持有者要不要而已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24:00什麼樣的行為被劃分在二創/抄襲是大眾說的算
作者:
arcss (捷比)
2020-02-22 00:25:00三麗鷗聽說某年曾經有1/3收入是和解金,顯然沒有模糊地帶這事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26:00但是拿出法律來分,一樣都犯法阿,二創又不是最比較輕XD
作者:
ataky (七元)
2020-02-22 00:26:00其實通通看做是抄襲也沒什麼不對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27:00其實用「犯法」這講法比較有爭議,因為這個是民事的部分
作者: DON3000 (><b) 2020-02-22 00:28:00
大東西小東西的差別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20-02-22 00:28:00不過剛剛我說米老鼠二創,我也一直很疑惑為啥南方四賤客/南方公園 還沒被迪士尼吉……
作者: DuckZero (國際魯蛇份子) 2020-02-22 00:28:00
說二創能宣傳也蠻微妙的,更多數的二創是為了蹭原作才畫的...
我說麻煩的是 致敬的作品很多都沒有經過原作同意XD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29:00只要你有註明引用出處,其實應該不用經過同意...吧?
作者:
arcss (捷比)
2020-02-22 00:29:00要....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30:00至少像文章、學術論文類的東西不可能引述都得問作者圖文創作就不清楚了,只能請專門人士來驗驗X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30:00引用paper跟二創是不一樣的東西 不應該混著討論
作者:
arcss (捷比)
2020-02-22 00:31:00但現在討論的是商業界,不是學術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32:00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為了促進整個圈子的發展不然沒有道理要公權力去幫你限制其他人的創作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0-02-22 00:33:00網友們決定要譴責還是支持哪些創作,利益衡量在作者正式行動前當然是網友們自己心證啊xD,輿論就是這樣,二創就是輿論可接受,我也說這是很微妙的模糊地帶
作者: DuckZero (國際魯蛇份子) 2020-02-22 00:33:00
商業使用幾乎都要同樣才能使用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33:00你發paper本身就隱含了想要大家知道這內容如果你不想大家知道還發paper那根本就莫名其妙而之所以希望大家不要抄襲是因為如果這行為不限制,會造成變相不鼓勵創作者去進行原生創作
作者:
arcss (捷比)
2020-02-22 00:36:00實際上只要IP持有者想主張權利,這些所謂模糊地帶都不存在,現在看到的那只是IP持有者懶/認為沒利益所產生的錯覺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37:00法律層面我覺得沒有模糊的地方啦
作者:
aynak (aynak)
2020-02-22 00:37:00如果你只是單純要問閱眾的感覺落差,我個人是覺得二樓很精闢:抄襲會裝作是自己的,二創則是明確的再創作,都是不對的但程度有差異。要我比喻就是實質違建跟程序違建的差別,再進一步說明,二創是「有機會」合法的(去爭取授權),而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0-02-22 00:37:00我有說了如果要全禁當然可以,我的模糊地帶指的就是不行動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38:00我是覺得只要你不要跟IP擁有者的業務衝到都不太會有事
作者:
arcss (捷比)
2020-02-22 00:38:00你在水管放了個介紹某遊戲的影片,進行了各種加工,且沒產生收益,但遊戲公司還是可以要求移除該影片大概這種感覺
作者: DuckZero (國際魯蛇份子) 2020-02-22 00:41:00
其實是一樣都拿擅自別人的東西來用,只是人心是偏的,不然某熊貓被抄時應該大力支持而不是哀悼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42:00觀感的話,抄襲者的最大負面因素就是原創內容太少
你要不要舉一些把各家所長全抄"進"來還成天被酸抄襲的像是WOW也是集各家大成 可是會有人酸他抄襲嗎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0-02-22 00:46:00也不一定那麼狹獈啦,真要都只為了自己利益,盜版大好啊幹麻譴責,多少還是從整體方面思考只是這標準就是個模糊地帶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48:00WOW的抄..我有印象的比較的都是機制的模仿?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20-02-22 00:49:00WoW是抄玩法抄機制 這個沒申請專利就沒法律保護的樣子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52:00這個...我傾向是不該讓這種東西能申請專利理由是這不利遊戲界的發展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0-02-22 00:54:00記得好像就有個3D視角類的東西被申請專利過,結果..ww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2-22 00:56:00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存在就是要推進業界發展,但你給那種
一般最大差別,在於所謂盜版通常以裝成正版來賣為目的,自己創作的部分不多或沒有;而會說二創,通常是借用設定或名氣,但是一看就知道非官方,自己創作的部分也較多
有人的二創是有授權的嗎 「未經授權的二創」這詞很怪異都有授權了就算官方產物
要不要臉不是重點,對觀眾讀者來說,重點在有沒有提供更多創作,或只是意圖詐欺
盜版通常都會賣錢 二創不一定 而一樣都有賣錢的話 二創通常對原作比較尊重 知道自己是在吸人家奶水(雖然對原作者而言沒什麼卵用) 看起來比較不會那麼討人厭 因為有損的是作者的利益跟大家也沒毛關係 自然對二創結束度比較高 至於抄襲是我他媽就是盜用你的東西賣錢我還說都是我自己的創意 又犯法又機掰 所以當然最容易被幹成狗 給你參考
我覺得這些問題最後只能回歸到創作者本身的價值觀,如果
法律沒有規範,只是「道德」之類自由心證的判斷,頂多就是罵不罵而已例如WOW的抄機制,若是50年後立法保護機制的智慧財產,那麼到那時候抄機制也會變成十惡不赦的缺德行為了
作者:
ru04j4 (ˊˇˋ)
2020-02-22 01:52:00二創畫太爛也是會被罵爆,比如知名同人畫家春場(?????)
沒啥好比的 主要看版權者心情就算是沒營利的二創有人不爽也是會出事
二創就是走在模糊地帶 原作者或官方想告100%把二創告到脫褲
很多人喜歡用抄襲來獵巫但法律沒有"抄襲"罪著作權是為了保護利益而生
有利作者的時候是致敬 雙贏。不利營收弊大於利 抄襲 心態是額外考量而非基礎考量。
作者:
ttyycc (小捲)
2020-02-22 03:44:00法律上差別不大都是侵權。社會上觀感來說抄襲是一種藉由他人的東西來成就自己的利益的行為;二創至少從一開始來說是基於喜歡該作品想要賦予腳色其他生命或者推廣而來,雖然現在也有不少單純跟風看作品紅了就畫來賣的啦,但至少想對於抄襲(一般不會告知別人原作並且害怕你知道原作是誰)二創還有推廣原作的效果。
二創就佔了原作的便宜,懂得吃果子拜樹頭才有包容的空間。反過來說那種佔了便宜又拿翹的當然招致反感
我覺得講直一點就是不要營利表明原作者應該就是在可接受的範圍?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0-02-22 06:40:00sakimi收入搞不好比一堆他"二創"的作者還多問題是那些原作者有本事能為了幾張他畫的二創圖向他討回公道或他們應得的那份獲利嗎?然後他搞不好還可以搬出他又不是直接賣,他的收入純粹粉絲Donate到Patreon的說法,說你又沒辦法證明我賺到的是因為我畫了你的作品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0-02-22 07:18:00
抄襲很多擺明不告訴你或自稱原創 至於二創應該就差在作者有沒有告 支持度而已基本上稱二創的對作者利大於弊
二創有表明角色作品 而且其實算言論自由的一種喇 你不爽原作情節所以自己畫這樣 抄襲是角色照抄只換一點點東西 可能連劇情也抄來的 然後說全都是原創的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0-02-22 09:00:00自己構思創造的部分佔一定比例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20-02-22 09:06:00
沒有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2-22 09:45:00二創看版權方態度吧,作為營利作品如果牽涉到抄襲也是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