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像對愛奇藝那樣
: 對於 用假代理 真上市的中國原廠遊戲
: 一律立法禁止
說實在的,你這樣的禁法跟中國沒兩樣。
敏感詞表這東西在各個遊戲裡面都有。
你如果說要禁掉敏感詞表,等於讓遊戲裡髒話非常自由,
到時會讓人玩不了遊戲的就是家長們了。
先不論角色或帳號名這種比較難搞定的。
在聊天系統中就算有敏感詞表,也應該要讓用戶來決定是否開啓。
像是GW2裡面就有調整詞彙的可見層級,也能完全關閉。
這邊是可以考慮立法規範的。
再來是保障言論自由的方面
中國遊戲最被人所詬病的就是,你會因為講了什麼關鍵字而被封,
而且被封了之後通常退不了錢。
在這個現實社會保障言論自由的環境中,
遊戲中的言論也應受同樣的保障,與同樣的被告可能性。
所以我認為法律應對遊戲的契約條文有所限制,
而不是遊戲公司能以模糊的條款停權玩家帳號,這種單方有利的定型化契約。
最後是金流跟伺服器方面
劍三的原廠方最嚴重的地方,就是不經代理商,
或強壓代理商,去封禁玩家帳號。
這會讓人對代理商本身的作用感到懷疑,
是否代理商只是一個收錢用的空頭公司?
如果是這樣的話,現行的法律是否能阻擋這種空頭代理行為?
因為台灣要發行遊戲不像牆國需要執照,
此種行為應該要有法律去阻止,以保障玩家的權益。
說真的,搞個跟手機一樣的限制我看中國廠商就不太想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