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立法禁中國原廠遊戲 大家會支持嗎?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20-04-06 16:08:58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像對愛奇藝那樣
: 對於 用假代理 真上市的中國原廠遊戲
: 一律立法禁止
說實在的,你這樣的禁法跟中國沒兩樣。
敏感詞表這東西在各個遊戲裡面都有。
你如果說要禁掉敏感詞表,等於讓遊戲裡髒話非常自由,
到時會讓人玩不了遊戲的就是家長們了。
先不論角色或帳號名這種比較難搞定的。
在聊天系統中就算有敏感詞表,也應該要讓用戶來決定是否開啓。
像是GW2裡面就有調整詞彙的可見層級,也能完全關閉。
這邊是可以考慮立法規範的。
再來是保障言論自由的方面
中國遊戲最被人所詬病的就是,你會因為講了什麼關鍵字而被封,
而且被封了之後通常退不了錢。
在這個現實社會保障言論自由的環境中,
遊戲中的言論也應受同樣的保障,與同樣的被告可能性。
所以我認為法律應對遊戲的契約條文有所限制,
而不是遊戲公司能以模糊的條款停權玩家帳號,這種單方有利的定型化契約。
最後是金流跟伺服器方面
劍三的原廠方最嚴重的地方,就是不經代理商,
或強壓代理商,去封禁玩家帳號。
這會讓人對代理商本身的作用感到懷疑,
是否代理商只是一個收錢用的空頭公司?
如果是這樣的話,現行的法律是否能阻擋這種空頭代理行為?
因為台灣要發行遊戲不像牆國需要執照,
此種行為應該要有法律去阻止,以保障玩家的權益。
說真的,搞個跟手機一樣的限制我看中國廠商就不太想進來了。
作者: su4vu6   2020-04-06 16:13:00
家長真的煩
作者: man81520 (火星人)   2020-04-06 16:15:00
樓上說的對,所以我才會母胎單身,不讓自己有機會變成家長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0-04-06 16:19:00
幹嘛對官方的契約條文作法規阿...實際上他們寫得再有利進去法院還是回歸法律 早就不是皇帝條款的年代了
作者: AttitudeLA (Attitude_LA)   2020-04-06 17:50:00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 維護社會秩序 增進公共利益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06-16 19:19:00
聽說不會有感覺 光是趕稿就累死了好比你看著自己女兒長大 你會嗎抱歉 我會 舉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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