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有KMT立委提案要加重刑法第235條的刑責了,
: 被抓到的話最多關七年或罰五百萬,
: 還有KMT立委提案要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刑法第235條第1項的人,
: 以後買十八禁同人本還要小心不要被人檢舉…
不才小弟恐龍養成系出來刷一下存在感
大法官解釋617號已經解釋過刑法第235條猥褻物的定義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猥褻之資訊或物品,或
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行為,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
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
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
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同條第二項規定所謂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
持有猥褻資訊、物品之行為,亦僅指意圖傳布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
、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而製造、持有之行為,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
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意圖不
採取適當安全隔絕措施之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而製造或持有該等猥褻資訊、物品之情
形,至對於製造、持有等原屬散布、播送及販賣等之預備行為,擬制為與散布、播送及販
賣等傳布性資訊或物品之構成要件行為具有相同之不法程度,乃屬立法之形成自由
我知道大家只想知道結論,這就來翻譯翻譯
大法官已經將猥褻物分為『軟蕊』、『硬蕊』,硬蕊是完全不能允許(例如人獸交、性暴
力),而軟蕊只要有適當的隔離即可,這才是這條法律適用的現狀,所以大家如果只是看
看純愛本、NTR什麼的並不會有什麼問題!
如果依原po所述只是修法增加刑責的話,是不會也沒辦法影響617號解釋的。
結論:大家可以回家尻尻喇!(只要你看的不是人獸交或性暴力本的話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20-05-02 17:29:00認真說為什麼硬蕊就沒有藝術性,也是沒甚麼道理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20-05-02 17:29:00這樣看純愛大師484犯法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20-05-02 17:29:00軟蕊?這怎麼翻譯出來的
作者:
a2334436 (<lol>)
2020-05-02 17:30:00很多人是重口味的怎麼辦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20-05-02 17:30:00師爺啊
作者:
md01yo30 (毛玉比ゆっくり可愛啦)
2020-05-02 17:31:00「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這句是指有打碼就可以嗎?
作者:
emptie ([ ])
2020-05-02 17:31:00我覺得Y太畫得也很藝術啊…:(
作者:
guogu 2020-05-02 17:31:00不是 隔離措施是你成人區要分開的意思
作者:
S2357828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2020-05-02 17:32:00要18X專區 封面要適當遮蔽 記得是這樣
作者:
guogu 2020-05-02 17:32:00台灣目前很像沒有打碼相關的法規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5-02 17:33:00純愛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藝術性啊 說難聽點把教育藝術拿掉 哪個本都會被抓的特別是第二段 只要能讓人覺得太色了 就會被抓
作者: Nravir 2020-05-02 17:35:00
所以說像化妝這種會被抓就對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5-02 17:36:00而且性暴力本的涉及範圍也太廣了 強的那種不說 NTR脅迫的算吧
作者: Nravir 2020-05-02 17:36:00
前幾天的某3公分也算是一種創作,只是有人覺得被性侵(?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5-02 17:38:00法條不就要寫清楚嗎 寫得不清楚再說普遍認知是肢體暴力那你就寫肢體暴力啊
作者: sniperex168 2020-05-02 17:43:00
每次這種議題,總有人覺得執法會無限上綱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0-05-02 17:43:00法條就是要寫得不夠清楚才有解釋空間啊XD
作者:
jojojen (JJJ)
2020-05-02 17:44:00其實我一直覺得藝術性滿主觀的,fate黑 哥殺黑都覺得沒藝術性,那輪到他們當法官fate跟哥殺不就衰小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5-02 17:45:00如果都要靠不清不楚來解釋的話 哪天創作者會被關也是未知數啊XD法官判斷能力最近才又被質疑了不是嗎
作者: Nravir 2020-05-02 17:45:00
大衛這種裸體是藝術,但P上某人臉就是性侵~很主觀R
作者:
jojojen (JJJ)
2020-05-02 17:46:00還是藝術性有某個比較客觀的判定標準嗎?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5-02 17:47:00我只是想說 如果創作者只能靠這種灰色地帶保護自己的話那台灣創作者真的慘 就這樣而已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5-02 17:55:00要看法官覺得獸化多少才算人獸吧 相信法官判斷力
作者:
icou (已哭)
2020-05-02 17:55:00我實在想問法律人,黃字部分的認定的判準在哪?藝術性、一般人、不堪.....等等字彙實在是很模糊
我相信大部分法官還是值得信賴 畢竟ptt鄉民一個比一個懂讀過法律系的不會差到哪去吧
很模糊 不然我也不知道這種法要怎麼寫才不模糊 很多東西不是有跟沒有這麼簡單 法條也難講清楚吧
作者: Nravir 2020-05-02 18:00:00
像遊戲ID可以概念式連結但有些卻不行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05-02 18:07:00
變成釋字就直接具備法律效果了
你不要到處散佈幹豬豬的東西沒人管你喜不喜歡幹豬豬好嗎
作者:
castawil (′・ω・‵)
2020-05-02 18:31:00如果不是人類男主的話能用獸獸以探索頻道申報吧
作者:
wingkauzy (å¨çˆ¾è²»ç‘ž)
2020-05-02 18:36:00觸手算人獸嗎?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20-05-02 18:49:00那NEKOPARA算什麼?
作者:
danieljou (ã‚~ã¤ï½ž)
2020-05-02 18:54:00除非你覺得性交行為有虐待或騷擾,不然我反而看不出動保法該適用哪一條?...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0-05-02 19:07:00獸娘算不算人獸交?
…借串問上次幹機車的實作者為什麼會被罰,他是硬嗎?
作者:
iamoldtwo (目標:單手腳離地拉單桿)
2020-05-02 19:10:00愛看獸人錯了嗎?☹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0-05-02 19:24:00軟蕊 這翻譯好有趣
不是不相信法官判斷,而是大法官這種解釋模糊地帶太多,簡單來說就是踢皮球回去給行政機關不要覺得法官就很公正,其實法官就是把自己的偏見包裝得公正而已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0-05-02 20:11:00其實這個解釋最大的問題是 照他們的標準 大家看的多數本本還是會被分類到硬蕊那邊 無解
作者:
Luos (Soul)
2020-05-02 23:33:00可是我的本子都是獸交跟虐待
甲片和甲本算不算硬芯啊,記得好像是叫晶晶書店的甲甲專門書店被235條祭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