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tis1713 (segayu)》之銘言:
: 欸?所以今天如果t社能在條約管到用戶名,那合理嗎?t社能管steam用戶名,就跟你今天
: 用信用卡買了一台冷氣,結果廠商發現你的戶名裡面有64就強制鎖死你冷氣的除濕功能,還
: 說消費者不得退費。
: 問題出在如果你合約這樣訂,那你打從一開始就不能讓合約成立(明知用戶違約還簽約,涉
: 及詐欺)。更別提合約一定沒寫我們能審查你V社的用戶名好嗎?
前幾天版上有個標題:[情報]中國頒布新禁令禁止跟外國人玩線上遊戲
裡面有討論到中國要求所有遊戲的伺服器必須要架設中國服,而且要把管理權限交給政府
遊戲公司為了省成本把亞洲服直接架在中國,自然就會出現這次的BAN騎事件
就算你想跟遊戲公司吵合約也沒用,人民幣的數量壓過你新台幣十倍有餘
了不起就跟你退款不賺就好
還記得幾年前版上曾經為了籠內規範會不會擴大影響籠外而分成兩派在吵
現在看來擔憂籠內影響擴大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