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的不說,以前的倫理跟表親結婚是合乎倫理的,可是在台灣呢?亂倫。
: ,可是你如果在其他合法的國家成長,可能你看法又不一樣了。
台灣以前表妹可以娶的,香港李嘉誠妻子也是表妹。民法後來有改要拉遠親等才准。道理
在哪?不知道,不用扯近親會生下畸形兒,沒事的一大堆,有「特殊毛病」的才被抓
出來做典範。
這一串用「亂倫」其實不精確,也因此光是討論倫常定義就亂串許多。原意應該只是指近
親性交、生子,主要是指家庭內父母兒女並且往上下延伸一兩等親屬關係的性禁忌。
倫理是社會約定成俗的,地球上的人類族群絕大多數是父系,所以老爹姐妹的子女(堂輩
)不準跟你有性關係遑論婚嫁,可媽媽姊妹的子女(表輩)可以那個那個,生了孩子更是
大家開心。那母系是不是反過來?還真的沒錯,以中國的摩梭人來說,他們建立性關係的
禁忌就是母親近親間不允許:
「我們的風俗是姊妹的孩子(相互間)不能有關係,兄弟的孩子或兄弟的孩子與姊妹的孩
子(相互間)可以有關係」 《永寧摩梭》作者:(美)施傳剛
人類母系社會式微不是天擇淘汰,是人擇。所以倫理雖然有益於安定秩序,但是科學研究
顯示,這不是亙久不變的真理,隨著研究證實,只要有利或者無害,觀念一夕間就可以翻
轉。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049132
這新聞無誤的話,很有趣,父系母系倫理上被禁止的性關係,竟然有益於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