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這已經不是同人界喜好者的範圍,而是標準的商業行為了。
: 谷阿莫那種還勉強可以用"為評論而合理使用"來解套,現在
: 他們是演奏整首曲子來賺大錢,這樣做沒問題嗎?
有個醫學頻道叫蒼藍鴿 他有個系列在解說醫學韓劇
他原本有開收益 但是後來收到版權警告 説
收益都會變成版權方所有 影片與頻道不會砍
(不過醫生應該不用靠水管收益賺錢養活自己吧)
詳細我不太清楚 我記得大概有這樣説
我覺得這樣十分合理 你今天只是分享興趣或是學術研究等無利益動作就算了
你拿一個人家創作好的東西 卻是自己拿收益
所以收益歸他合理
除非
版權方認為這可以幫他打廣告 收益歸YouTuber當廣告費 可能有一些這樣的吧
當然 有時候版權方也認為偷竊方的影響力不大 也不太會管
一開始低訂閱 流量少 做的爽爽
開始被抓就該
但是你明明先侵權的....
一堆解說頻道 現在超多 兩岸三地都有
有一些頻道被砍説水管不給人活路...
最後我猜可能因為還沒有流量還沒大到影響版權方 版權方也不會直接殺吧
或是那些鋼琴頻道沒開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