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假如還願沒罵習近平 應該會成為文化輸出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6-03 08:32:02
看來,某一篇的推文中,有些許謬誤呢……
→ HappyKH: 中共是有立法不能批評習嗎06/03 07: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
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
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
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
罪。
第一百零五條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
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
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而且,再根據《中國法院網》查詢得到的部分資訊:
一、合法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
要劃清正當的輿論監督與文字侮辱的界限;劃清正當的文字創作與貶損人格、破壞名譽的
界限;劃清當事人所在單位依職權對個人的政績、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評價、審查行為與
侮辱的行為界限;劃清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揭發不道德行為、
違法行為直到犯罪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劃清出於善意的批評,包括對國家工作人員和
各級領導批評行為,同惡意的侮辱行為的界限等等。
之前《還願》遭到從中國下架、上海橘喵被撤銷營業執照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厄運
主因就是「惡意批評國家領導」、「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
無限上綱的做法,在中國又是一件不稀有罕見的事情……
無論如何,說回主題吧
《還願》的主旨和「迷信」有關,對於傳統觀念、毫無頭緒的民間信仰的執著,成了遊戲
主軸
但問題在於,前述的歪風,難道該鼓吹嗎?
而且,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前兩項的權益保障: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
  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因此如要論真正的「文化輸出」,水平還差得遠呢!
現在觀著遙遙無期的重新上架日期,只能繼續望門興嘆……
以上。
作者: HappyKH (KH)   2019-06-03 07:05:00
中共是有立法不能批評習嗎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20-06-03 08:53:00
怎有人還不知中共就因此以危害國家安全理由把代理還願的中國區代理商給封殺倒閉了.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20-06-03 08:55:00
謝謝!
作者: AttitudeLA (Attitude_LA)   2020-06-03 09:03:00
習就心眼小 以前罵蛤蟆都不不像現在
作者: jin0 (禿過頭)   2020-06-03 09:07:00
像我們被大陸遊戲公司消遣蔡英文也不會怎樣的,是吧?
作者: FlutteRage (我沒看第三季之後的啦)   2020-06-03 09:08:00
不會怎樣啊 我國言論自由相關判決都快跟美國一樣鬆了很多程度比歐洲還自由 顆顆
作者: ttcml (三三)   2020-06-03 09:10:00
一樣會被抵制阿,只是不會鬧到下架
作者: poz93 (jaien)   2020-06-03 09:17:00
台灣人是沒用的抵制 有用的誰理你 喊抵制最大聲的 通常本來就沒在用
作者: Nravir   2020-06-03 09:19:00
有條件式乳滑,P奶被抓到乳點就一堆太香不想抵制~笑死87乳滑大概有99%和黨沒關係,黨只是不想你們團結起來高潮OK?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20-06-03 09:21:00
貼了一個證明他辦人根本沒依據的法
作者: Nravir   2020-06-03 09:21:00
有時後會要求別國道歉,但接近100%是蟈人自己搞得還怪黨xD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20-06-03 11:27:00
消遣一下哪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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