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文創市場也沒那麼慘吧…?

作者: astrayzip   2020-06-09 19:47:21
當然沒那麼慘
不過這是因為文創的定義太過廣泛了
視覺藝術、聽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展演設施、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產
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產品設計、視覺傳達、時尚設計、建築設計、數位內
容、生活創意、流行音樂、文化內容
以及
「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
有沒有
只要有面對消費者的產業
全部都被列入文化創意產業之中
這就是個大雜燴分類
五花八門的行業都被囊括在內
不在裡面的也能直接指定
這就是個德魯伊類分類
讓補助好請好驗收用的
既然包山包海
當然不可能慘到哪去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20-06-09 19:53:00
種甲基神應該算 宗教類的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20-06-09 19:54:00
這樣看來,詐騙應該也算在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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