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Coser女大生惹議派出所做筆錄 法界:

作者: nh507121 (特)   2020-07-06 17:24:39
我私立學店法律系啦,應該也可以算法界人士了
首先我們先看社維法第8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
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要件有三個
1.公共場所
2.任意裸體或為放蕩姿勢
3.不聽勸阻者
所以只要在公共場所裸露或做放蕩姿勢,而且又不聽執法人員勸阻者當然就是違反社維法

她的例子問題就在沒人報警勸阻,還有一點是如果警察勸阻之後有馬上穿起衣服一樣也是
沒違反社維法的
再來看刑法第234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關於猥褻的定義可以參考大法官釋字第617號
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
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
為限
這個部分應該就比較看法官怎麼認定了,我自己的看法她露黑森林的行為確實客觀上有和
性器官聯結阿,而且我這個普通一般人看了也覺得很羞恥侵犯到我的道德認知了,所以我
覺得應該有違反刑法234條
有問題的可以推文問我,我盡量回答
雖然我平常上課很混
作者: Mentha (邊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20-07-06 17:26:00
如果是刑法的話應該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嗎?
作者: rfvujm (Rfvujm)   2020-07-06 17:26:00
然後呢 最後還是罰錢了事而已啊 又不會有前科 有啥好吵的不懂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0-07-06 17:26:00
可以主張黑森林不是鮑 所以不算性器官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7-06 17:26:00
誒所以每個甲甲都至少有一次露鳥機會,被勸阻再收就沒事
作者: rfvujm (Rfvujm)   2020-07-06 17:27:00
而且罰錢了事還是檢察官跟法官願意處理這無聊案子的前提
作者: Mentha (邊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20-07-06 17:27:00
我其實不太在意她有沒有前科什麼的比較好奇的是關於這類事件跑的是什麼樣的流程然後什麼樣子的結論跟影響到那些人但基本上如果被認定為不需要積極作為去干涉的話對COS圈來說跟對本人來說也都是好事?理論上使用到法院資源處理的話這類事件也相對來說不要進法院這關搞不好還比較省社會資源
作者: ggbi4zzz (腥鮑氣流讚)   2020-07-06 17:30:00
其實沒有明顯外型的話很難認定吧,跟貼貼紙一樣有被當成現行犯抓到還好說
作者: Mentha (邊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20-07-06 17:32:00
不過既然當下沒人報警,也就是沒被當現行犯那就是...應該會走上反正沒被現場抓到所以也沒有真的成案
作者: jerry00116 (飛羽觴而醉月)   2020-07-06 17:32:00
反正成不成都有可能,問題還是在管理跟現場反應的機制要完善這是事件過後主辦單位應該會加強這塊的管理
作者: kevin51521 (momo)   2020-07-06 17:36:00
公訴罪跟非告訴乃論之罪定義完全不一樣 一般人誤用就算了 你都念法律系了麻煩有點sense好咪
作者: Mentha (邊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20-07-06 17:37:00
抱歉,我不是法律系的,自己隨便讀的法律知識可能會誤導別人
作者: jarvis652 (糟夏夕)   2020-07-06 17:40:00
cos圈沒就算了 法界沒執照不要稱法界人士= =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0-07-06 17:45:00
沒人勸阻,可見沒人覺得被妨礙啊,怎麼舉證當場讓人不舒服,事後是事後的解讀
作者: Mentha (邊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20-07-06 17:46:00
這樣看起來,這件事情應該會直接沒成案結束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0-07-06 17:46:00
誰羞恥誰厭惡,站出來講啊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0-07-06 17:48:00
幫別人不舒服是很多問題的來源,當場有小孩子注意了,嚇哭小孩了,還是哪個人看到嘔吐?
作者: shane24156 (噴水紳士)   2020-07-06 18:03:00
一個醜女露下體就暴露出法條問題 喝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0-07-06 18:07:00
不用舉證當下不舒服啊 普通一般人的意思是假定一個正常人 不好聽的講法就是法官覺得舒不舒服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0-07-06 20:37:00
叫獸:沒牌臭了嗎?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0-07-06 21:00:00
你還沒牌比較像是cos法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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