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aku (#w*)》之銘言:
: 圈外人歧視我還能理解
: 問題是歧視的族群有一大號還是會逛西恰版的
: 還能可會看輕小改編的動畫
: 這種感覺不就像看漫威電影的被看教父電影嗆
: 美少女畫師被藝術畫師嗆
: 看動畫的被看連續劇的嗆
: 還輕小不配稱為文學 不配稱藝術
: 那這用文字為載體的創作要怎歸類?
因為輕小說真的沒有什麼內容可言
去逛一逛如誠品之類的書店
就會發現輕小說都要特別用保鮮膜包起來
通常這種特別用保鮮膜包起來的書籍都沒有特別購買的價值
可是還是會有一群人受騙上當去買單
不為什麼,被封面上的萌圖所吸引而買回來看
因為包了保鮮膜,不能夠在書店翻閱
只能夠買回家慢慢看裡面的內容
然後看了裡面的內容還真的沒有什麼東西好品嘗
最多就是翻了幾頁之後,會出現一張養眼的萌圖這樣
我到底是來買書籍還是來買萌圖的啊?
如果沒有那幾張萌圖,這輕小說拿來當閒書來看都嫌浪費時間
還佔用家裡房間的空間
真的有其價值,就會將其輕小說給動畫化
事後再去看動畫化的作品就好了
單純個人觀點,你可以不認同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