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中國遊戲、花錢在中國遊戲上,有個說法叫做把錢給中國造飛彈。
那台灣遊戲在中國有市場、賺中國人的錢,總該是讓中國人幫台灣買飛彈了吧?
如果前者該被斥責,後者總該鼓勵了不是嗎?
能讓中國掏錢養肥台灣企業還把稅款給台灣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耶。
你說為什麼這些公司不能站著賺?
台灣公司在中國就沒有站著賺的好嗎,只有跪著賺跟不要賺而已。
光你要在那邊設點、派員工過去,你拿的就是台胞證,那營業登記上會寫什麼呢?
只是有沒有讓你知道,以及時候可能未到而已。
至於站著會不會比能賺中國人的錢買飛彈重要?
會的話現在應該不危險,然後就張嘴吐掉糖衣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