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記得1X年前我們總是笑中國土包,中國ACG總是有股土味
: 如今看著中國公司出品的神原真的很感慨台灣遊戲界的現況
: 首先是小說 接下來是影視 現在是遊戲
: 我們的文創產業是不是已經看不見中國車尾燈了?
喔
先從幾個面向開始說好了
首先抄襲別人引擎跟他人創意弄出來的東西,
我不認為這種東西能叫做"文創",充其量這種程度的東西
說穿了就只是隨便弄個甚麼初音的音樂拿給洛天依唱,
然後再套個MMD的模組跳啥寄青月還是千里邀月之類的(我絕對沒有在戳某個O能兒)
骨子裡完全沒有屬於文化的內涵,
至於創意卻滿滿像是從其他廉價的免費網路遊戲效法過來
如果把這種商業作品當文創,我才會笑你連個「文」字都不會寫也不明白
猶如師說中只懂句讀不懂其義的兩腳書櫃
其次
電玩遊戲早期在鄉愿下的國民黨執政時代
與腦子根本燒壞台北市長阿扁手中
本來就是幾乎被禁止及汙名化的東西
更別說網咖,還有電動遊樂場所還是被限制的八大行業
你拿著還沒復甦的死水當髒水在潑,
所以對於我國文創了解了多少?還是你創作了多少?
先貼張收據來看看好嗎?
文創產業的發展說到底你一分一毫都沒支持過
那你是在靠.北.三.小?
而且遊戲界=文創?
你當其他搞文創的都塑膠嗎?
講個笑話,早期如駱以軍 張大春,近期海豹跟謝金魚
人家當初寫的小說至今還有多少支那小說還在抄它們的影子
連這些都不知道也在那邊跟著人家文創文創地喊
無疑是狺狺諸犬,向天吠日
最後我只想說一句,
如果是想靠勢來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就算了,
骨子裡對文創的理解就只有「哇,你看別人銷量好好,好會作文創」
那我敢說好神拖也是文創商品了,畢竟台灣發明出來之後,
到現在熱銷到中國幾乎每個家庭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