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trayzip: 也不用格調,賣雞蛋糕都能自稱文創了 10/13 23:01
→ astrayzip: 在台灣超級庶民的東西擺對地方也能變文創XX 10/13 23:01
→ trywish: 雞蛋糕不太夠格,畢竟沒流傳出去。珍奶還比較算一種文創 10/13 23:04
→ trywish: ,在飲品裡面加上顆粒,顆粒的變化,飲品的變化等。 10/13 23:04
在廣義的定義下,雞蛋糕當然可以成為一種文創
台灣很常見的文創商品就是將商品結合在地與歷史,用故事來塑造商品與眾不同處
具體來說 「大稻埕阿罵傳承50年的好味道」 就是一種文創噱頭
廚師揮舞著手上的老麵說「這是三國諸葛亮直傳下來的老麵」
讓吃的人心感敬畏,細細品嘗手中包子的不同之處,也是一種文創廣告
另外,讓包子會開口笑,讓購買者覺得新鮮有趣,也可以說是一種文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