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修正 4-4 洗文違規

作者: ddd852 (123站著穿)   2020-11-02 05:04:16
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目前單日加班上限為4小時,單月累計加班時數上限則為46小時

我認為發文次數應該要和加班一樣做總額管制,
避免各位鄉民過勞
以目前每日發文限制五篇對應每天上班八小時+加班四小時,每天上上班發文為三篇(四捨五
入),加班發文為二篇,每日加班發文上限為23篇
因此為符合現有勞基法規定,避免鄉民過勞
應將版規之發文限制,改為
每日正常發文上限3篇
每日加班發文上限2篇
每月加班發文上限23篇
要加班前須先打加班單給版主派工,未經同意不得加班
作者: Shin722 (Shin)   2020-11-02 05:06:00
可以期望限制 但是加班單會累死板務吧還要他同意
作者: rich22084 (Siro)   2020-11-02 09:04:00
以為自己很有趣吼 沒人理你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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