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800525: "部分"法律人跟一般人最大差異我覺得就"部分"法律人把法 11/03 00:40
: → s800525: 條當聖經一樣不容批判,一般人會用一般角度去思考這法條 11/03 00:40
: → s800525: 對社會是否合宜,台灣一堆不合時宜的法條沒有改,難道法 11/03 00:40
: → s800525: 條完全沒錯都不容批評?最大原因還是立委怠惰就是 11/03 00:40
: 推 harry10723: 抱著過時的可笑法律跟常識人吵架是蠻好笑的啦 11/03 00:38
: → harry10723: 法律人:這沒有違法 常識人:這法律有問題 11/03 00:40
: → harry10723: 難怪永遠都不會有交集笑死 11/03 00:40
: → harry10723: 哪個讀法律的敢保證訂的法律都沒問題?那抱著法律找架 11/03 00:43
: → harry10723: 吵又有啥意義 11/03 00:43
我也是很不懂,我這幾篇文章都在說,你可以覺得這就常識來說有問題(例如在戲院用手
機就是錯,有可能害版權方不授權就是錯,都可以)但是拍片尾打卡就是沒有違法。只是
因為一堆人打死不相信,於是我才耐心解釋,貼法條、貼判決、貼論文,就只是要證明「
拍片尾不違法」,現在卻變成我拿著過時的法律跟常識人吵架?
來嘛,這裡不就又一個不相信「拍片尾不違法」的人嗎?
: 噓 onionandy: 你沒有公播權盜播別人的版權物扯什麼言論自由 11/03 00:52
我就很好奇,不相信「拍片尾不違法」又要說法律違背常識,到底是再演哪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