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shua0606 (joshua0606)》之銘言:
: 事發前鍾也沒有先免費幫鬼滅宣傳什麼
: 也沒看到他有舉證受到什麼具體損害
: 木棉花亦沒有跟他正式簽訂任何東西
: 更沒有義務對他負任何責任
: 就是洽談合作到一半被上級擋下來
: 這種事情每天都有無數件在發生
: 就是單純的商業談判根本論不上對錯
: 但為什麼現在我會支持木棉花反鍾
: 因為我討厭鍾明軒就這麼簡單
: 我討厭他事發當下不說卻在上映前蹭熱度
: 我討厭他事後自以為有理就咄咄逼人的樣子
: 我討厭他對他造那種沒有水準的謾罵
: 更討厭他把別人對他的不滿或排斥
: 無視於自己其他令人厭惡的行為
: 就咨意貼上歧視標籤拉其他LGBT一起下水
: 所以我情願支持木棉花就這樣
你打得太多了,我幫你綜合一下。
「我討厭鐘明軒。」 這樣是不是快一點?
喔,不過我也不是要幫鐘明軒撥亂反正或者洗白啦,畢竟從客觀來說:
1、鐘明軒感覺根本不在意鬼滅,態度一開始就有問題:事實上,如果我沒聽錯的話,這傢伙把下一的名子念成了夢魘,但實際上是啥?
實際上是,https://dic.pixiv.net/a/%E9%AD%98%E5%A4%A2 えんむ,漢字是魘夢。
一個根本連自己可能要配的角色都沒搞清楚的人突然出來說自己怎樣怎樣,不管從客觀上來說還是主觀上來說似乎都不及格,不是嗎?
2、鐘明軒的實力根本不可能取代劉傑配這個角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S-h23V8q9s&feature=emb_title
拜託,中配對於肥宅來說天然已經扣分了,還被他配成這種棒讀調...我很遺憾,我無法認為鐘先生(或者女士?)是個合格的CV。
3、鐘明軒的行為並不符合商業交涉的邏輯與習慣,甚至難以稱得上是成熟:
事實上,有在接CASE或者工作過的人應該都知道,談生意這種事情,出任何人來跟你談都是虛的,要到那家公司真正有權代表公司簽約的人出現,跟你簽下合約的那個瞬間,才是實的。
很遺憾,鐘明軒先生(或者女士)現在的作為明顯是忽略了此一前提,進而將一切商談的過程選擇PO網,再進一步的,甚至到了公然詛咒對象公司倒閉的程度。
換作是任何一個成熟的大人,我想客觀上都不會如此作為。
4、喔我也打了一大串,其實我想說的就是一件事:嘻嘻,我也討厭鐘明軒
好好的超強劉傑不選,選鐘明軒?提案的STAFF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我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