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

作者: MutsuMyWife (陸奧我妻無誤)   2020-11-07 20:36:24
(原文下收哩)
of course not.
知道我上島...啊,抱歉,這邊不是島。
知道我這個人最討厭什麼嗎?就是最討厭半吊子在那邊拿法條出來講,然後又沒搞清楚自己到底在引三小。
首先,我們看民法§153 I是什麼鬼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OK,乍看之下好像木棉花的人來跟這傢伙談,似乎好像談出了什麼東西。
但是!我們最喜歡就是這個但是!
誰跟你鍾先生(還是女士?)說好對面派個小卒就是當事人了?
要這麼簡單,那以後大公司的業務都不用上班了,因為出去一開口不小心就要付違約金。
喔對了,鍾女士(或者先生)也請你記得這件事情,以後如果你組成團隊,底下的業務就算出去接了再爛的CASE,記得貫徹你的始終,要接啊?
那為了避免隨個一個業務就能代表公司把公司給賣了的情況發生,其實我國法律早有相關規定。
首先,公司法(下稱本法)§8 I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好,按照這條來看木棉花的負責人是誰?因為木棉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8693004,下稱木棉花)性質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負責人當然是各該董事。
那,有權代表木棉花對外做出意思表示的又是誰?
依本法§ 108 I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
換句話說,能對外代表公司的只有董事,進一步,還有可能只有董事長。
喔對了,還有一個叫做經理人的東西,但是因為查過木棉花的公司登記,看起來沒有登記經紀人,我們就不談了。
那鍾先生女士到底是跟誰簽的約?HELLO?董事長還是董事來跟他談了嗎?
沒有嘛!從頭到尾就一個不知道哪來的卡洨。
那這時候鍾女士先生提這個民法153有個屌用?根本人家就不是當事人。
而且,那怕有一點點就好,有那麼一點點常識的話,上網查查馬上就知道公司法規定的代表人是誰,但很遺憾,鍾小姐男士做了沒有?
我看是沒有吧?
好,那就算沒查,有沒有問過懂法律的朋友?
那怕只是糞校大學生的法律系學生也行?
我看還是那句話啦!
根本沒有嘛!
為什麼我敢這麼說? 因為我就是糞校畢業的法律系學生啊,我都會的沒道理其他讀法律的不會
今天我也不要求他寫一篇法制意見書出來,只是鍾弟弟妹妹但凡問過查過,就不會在這個節骨眼上還繼續堅持他的民153 I。
這隨便順手查一下問一下就知道的事情他都不會查不會問,那就是劉備摔阿斗,欠人批評。
==
補個ACG點好了。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163742744/posts/206871837461606/
柏慎版下1,給各位參考參考
※ 引述《GhostFather (鬼父Oni Chichi)》之銘言:
: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之刃》配音邀約
: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 網紅鍾明軒7日針對爆料《鬼滅之刃》配音邀約之事公開 道歉。他統整自己「後悔」3個
: 重點,向片商木棉花鞠躬「對不起。」
: 鍾明軒第一個後悔點在攻擊公司木棉花,「我不能以偏概全,因為這間公司其實還有很多
: 人是很優秀的」,第二點是後悔拍攝爆料影片時髮型不好,第三是因為太憤怒,發表影片
: 批評「失敗的人類」,卻沒有把細節說清楚。
: 面對網路批評雙方沒有白紙黑字簽約,鍾明軒說明真相,表示公司找他合作配音,他們也
: 答應了,他念出「民法第153條第一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
: 示,契約即為成立」,因此認為契約是成立的。他很心疼在底下的工作人員,因為上面的
: 人有偏見被取消工作,至今仍很不開心,更繼續爆料行銷部門原本都同意配音邀約,卻在
: 會議提起時被否決,認為公司「犯了不專業跟不尊重的錯誤」。
: 鍾明軒對自己說出偏激的話道歉,但仍認為洽談過程中對方公司有不尊重之處,建議此次
: 事件可以當作範本。他強調「你們的行程是行程,我們的行程也是行程,你們的時間是時
: 間,我們的時間也是時間」,同時坦言私心是想要接這個配音工作的。
: 最後鍾明軒提到遭指不尊重配音員劉傑,為什麼要搶對方工作?為此他反擊說「是這間公
: 司主動找我,他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你們要問他。」他說很可惜沒有接到配音工作
: ,但也繼續表達訴求,面對留言指責,「我必須講,我已經習慣了」,願意接受大眾批評
: 。
: 【鍾明軒臉書全文】
: 他記得當初自己在桃園平鎮家的時候,
: 不管拍什麼影片,言詞多麽偏激,都不會有什麼人鳥他。
: 這種綻放情感的技能讓他很抒發、很愉快。
: 而現在他知道了。
: 是啊,原來有這麼多的淺水follower存在著啊,
: 也發現原來其實有這麼多的網紅跟藝人都非常討厭這樣的他。
: 發現自己走得太快之後,
: 他說:『我很高興,希望下次我們再一起參與吧。』
: 現在,請給他卸妝的時間。
: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849376
: 人家道歉惹 你們會原諒他嗎?
作者: leon131417 (挖肛尬黏TT欸)   2020-11-07 20:38:00
作者: yongsyuan (我只是個打工仔)   2020-11-07 20:41:00
作者: chuckbrown (四傑)   2020-11-07 20:42:00
作者: RYOITY (I can fly)   2020-11-07 20:42:00
推 真的很生氣 昨天再看一次IMAX的心情完全被破壞了!
作者: wadechen666 (世界最肥宅)   2020-11-07 20:43:00
小力一點好嗎==臉都腫了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11-07 20:43:00
推個
作者: dodomilk (豆豆奶)   2020-11-07 20:45:00
就一堆google個法條就以為自己懂法律的屁孩
作者: DragonShade   2020-11-07 20:45:00
推 我只上過商事法也懂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0-11-07 20:45:00
不是說稿子都姊姊寫的嗎
作者: dodomilk (豆豆奶)   2020-11-07 20:46:00
法律那麼好讀那大學開法律系要幹嘛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20-11-07 20:47:00
作者: s1032kj (無聊)   2020-11-07 20:47:00
作者: spfy (spfy)   2020-11-07 20:48:00
說這麼多 你覺得有用嗎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0-11-07 20:48:00
講真的如果鍾覺得有問題,有種就用153告木棉花結果在那邊google法條,找到一條自己覺得好像有道理的就一直講一直講看了真的很可憐
作者: Ericz7000 (Ericz7000nolan)   2020-11-07 20:49:00
就小朋友而已
作者: taric888 (淨水器)   2020-11-07 20:49:00
沒正式合約 是在high啥 聘任也是沒拿到正式合約前都會有變數
作者: l5i9hbba (Zooky)   2020-11-07 20:51:00
要死啦要死啦
作者: minipig0102 (夫人您聽我解釋)   2020-11-07 20:52:00
柏慎版看到一半笑噴XDDDDDDDDDDD
作者: GYao (冬瓜奶好喝)   2020-11-07 20:52:00
其實你只想偷渡劉備摔阿斗吧?
作者: cblade (cblade)   2020-11-07 20:53:00
案子接回去,公司都會評估做不了放棄了
作者: JohnShao (平凡的約翰)   2020-11-07 20:53:00
你這篇是劉備摔阿斗-擲地有聲啊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11-07 20:54:00
也可以回到民總代理人相關法條就好了
作者: dogluckyno1   2020-11-07 20:54:00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0-11-07 20:57:00
他們YTer好像都是口頭承諾比較多的樣子只是真的很智障
作者: J10330448 (Dayz)   2020-11-07 20:58:00
作者: cornsoup (清涼蓮子綠豆湯)   2020-11-07 21:00:00
作者: Howard1420 (咎人)   2020-11-07 21:00:00
公司法那個應該是經理人吧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11-07 21:02:00
重點不是諾成與否,是在於是否有授權締約。
作者: w320230 (我不是A粉)   2020-11-07 21:02:00
我也是糞校法律系耶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0-11-07 21:03:00
問一下 木棉花和鍾某之間的進展可以解為只到木棉花提出要約引誘嗎?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11-07 21:05:00
樓上的問題解答在木棉花有無授權員工提出要約。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0-11-07 21:07:00
了解 感謝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0-11-07 21:07:00
作者: ging1995 (Shun)   2020-11-07 21:07:00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20-11-07 21:07:00
這篇正確
作者: MutsuMyWife (陸奧我妻無誤)   2020-11-07 21:08:00
這個問題很好,我們可能要是木棉花的人才知道QQ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20-11-07 21:14:00
…推一個XD
作者: s944310 (alvin-arst)   2020-11-07 21:15:00
太認真打臉啦,有夠痛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0-11-07 21:17:00
道歉影片有提到行銷部有部分權力就是,反正現在一致都是說這行銷部跟木棉花無關
作者: rfa0323 (啊啊啊啊啊啊)   2020-11-07 21:18:00
原來業務不能代表公司 奇文共賞
作者: mike1234561 (M先生)   2020-11-07 21:19:00
邏輯很簡單啊...授權是上對下單向的,下屬有沒有權
作者: MutsuMyWife (陸奧我妻無誤)   2020-11-07 21:19:00
喔,能代表?那抱歉,你家公司業務出去50元把公司給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0-11-07 21:20:00
五十元賣公司就是很明顯的虛偽意思表示吧
作者: MutsuMyWife (陸奧我妻無誤)   2020-11-07 21:20:00
你最好也都認帳嘻嘻那位仁兄自己說業務可以代表公司的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0-11-07 21:21:00
問題現在這個配音活動也看不出來不是行銷部不能決定的阿
作者: MutsuMyWife (陸奧我妻無誤)   2020-11-07 21:21:00
既然能代表公司簽成契約,那50元賣也行啦
作者: OTZRyuu (DrAgOOn)   2020-11-07 21:22:00
原來是都督呀,順口溜這麼厲害xD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07 21:22:00
那不是配音活動,是配音員,公司要換成員,這是行銷部門
作者: GYao (冬瓜奶好喝)   2020-11-07 21:23:00
業務本來就不能代表公司,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07 21:23:00
能決定的嗎?行銷部門能有啥權力?都鐘自己講的,行銷部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0-11-07 21:24:00
某位邏輯鬼才又要接著昨天秀下限嗎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0-11-07 21:24:00
業務不能代表公司簽約阿XDDD 可以的話那就天下大亂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07 21:24:00
門頂多辦活動,下面討論結果就是鐘自己搞錯了,更甚者,連行銷部門的窗口都有問題,要不是窗口搞錯,不然就是故意亂搞,一個行銷部門最好有能力決定人事問題。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0-11-07 21:25:00
隨便一個業務出去口頭說GTX 3080一張10鎂 有兩萬張要賣你覺得nv老黃會大方出貨還是炒了業務?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20-11-07 21:27:00
業務有權"談"沒權"準",很難懂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07 21:28:00
早就不是那範圍的問題了,兩種部門根本不同。這就和業務答應外人說,回去把會計部門的某人開除。這已經是越權了,人事部門就算了,業務部門搞這種烏龍?對方也搞不清楚狀況,行銷部門管不到人事,還說行銷部門有權力?連角色名字都講錯,配音也不行,法律也用錯,窗口權限也都沒確
作者: twic (Mr.song)   2020-11-07 21:31:00
每日任務 看沒出社會的鬧笑話(1/1)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07 21:31:00
認,還出影片罵人。從頭錯到尾,正常再賠償時候,就應該知道,原本是要他出席"活動",而不是配音員。結果整個狀
作者: Ericz7000 (Ericz7000nolan)   2020-11-07 21:32:00
就沒出過社會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07 21:32:00
況外,罵也罵錯,搞也搞錯,用也用錯。都不知該說啥了。
作者: jkliop (meatball)   2020-11-07 21:38:00
業務談生意回公司要上報的,要用印才算承認
作者: ronga (幻影蒼紫)   2020-11-07 21:41:00
他那是講給粉絲聽的啦,正不正確根本不重要
作者: luckysummer (Luke)   2020-11-07 21:49:00
學過法律得說你是對的,內容也是契約不成立的問題
作者: astrayred2L (astrayred2L)   2020-11-07 21:51:00
作者: edwardgo (Edward)   2020-11-07 21:57:00
作者: kiminoegao (嘿嘿)   2020-11-07 21:58:00
感覺他道歉影片又會再次炎上耶 還敢開盈利
作者: kyu02031020 (Popcorn)   2020-11-07 22:04:00
沒錯 跟他口頭答應的一直都不是他要簽約的對象啊,有夠好笑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20-11-07 22:37:00
我想問問為啥業務能代表公司~早知道我就1億賣掉了QQ
作者: notneme159   2020-11-07 23:25:00
幫高調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20-11-07 23:48:00
再怎麼說這個就是無權代表啊
作者: pdf300ppi   2020-11-08 00:16:00
一看到153討論~dory出乃玩呀~~~~~~
作者: tuna0214   2020-11-08 0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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