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0-11-07 22:41:49
※ 引述《allbs (喵嗚)》之銘言:
: 法律要給懂得法律的人玩的
: 順便考一題和154相關,很簡單的考題
: 考題:
: 胖虎看到大雄開便當店,雞腿便當80元
: 在接近中午時到店內指著價目表一次定10萬個雞腿便當,要求20分鐘內做出來
: 不然要賠10萬人份餓肚子的精神賠償,
: 請問依據民法154條,這買賣成立嗎?理由為何
記得是在美國發生的
有一對男同志要蛋糕店做結婚蛋糕
老闆因為基於他的基督教信仰而拒絕這樁交易
然後就被這對男同志告了種族歧視還是什麼
忘記法院怎麼判了老闆有還是沒有罪
老闆不能拒絕交易嗎?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20-11-07 22:43:00
美國聽說還要求公司錄用人不能看照片,怕黑人被默篩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1-07 22:44:00
我記得是最後認定沒歧視判無罪耶!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20-11-07 22:44:00
我怎麼印象是沒事 然後還變成105還106台大考題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愛)   2020-11-07 22:45:00
變考題了喔.......暈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20-11-07 22:46:00
老闆勝訴阿 發文前也查一下吧==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20-11-07 22:53:00
交易是雙方的事 本來就可以不賣了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0-11-07 22:54:00
最後最高法院法官是以7:2判蛋糕店老闆勝訴 認為信仰自由是可以的 但本訴訟的效力僅止於此次判決 之後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還是要個案判斷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0-11-07 23:02:00
不過鍾的狀況是店員問他要不要吃蛋糕,然後鍾答應要買開始談細節,最後老闆出來說我不賣給你吧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0-11-07 23:03:00
這樣的話應該是「要約的引誘」而不是要約
作者: sakuwolf   2020-11-07 23:15:00
然後給的理由是政治立場而非有更好的人選
作者: chiuming23 (昭明)   2020-11-08 00:20:00
就店員亂問,然後才發現老闆要把蛋糕留給預約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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