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聽過彩虹或Cover旗下某些藝人公開發表
對於自身虛擬角色的色情二次創作的態度
有的像船長那樣表示「不要在Twitter上面發表又故意不讓我看到嘛~我喜歡非自願的那種~」
有的像死神那樣表示「隨便你們怎麼樣弄都行啦。你們別搞錯了,我可不是在鼓勵你們喔。」
梟美禽和她背後的老闆(最近板上的假梟習很多,我不曉得現在她們是不是同一個人)
是否曾對這件事情發表過公開的看法?
讓我們假設其中一種情況好了
如果我突然心血來潮自掏腰包花錢請人做一個梟美禽的R-18 MMD模型
拿來做色情舞蹈影片或雙人運動影片,上傳到Iwara,甚至還在Iwara討論區公開分享模型檔案
老闆會不會越想越不對勁,用深紅之王一拳就把我做成甜甜圈?
呃,我想說的是老闆會不會把我告到脫褲子,賣腎也還不完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