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nold3 (憂鬱型男阿雲)》之銘言:
: 長篇小說然後轉遊戲的 就像波蘭把巫師當國寶一樣 會送歐巴馬免費遊戲給他玩
: 或是像韓國人把龍族作者當神一樣 更不用說現在冰與火賣到全世界都在看
: 至於台灣人寫的小說就是短短的沒有很長很魔法 然後波蘭人還把它做成遊戲跟影集
: 不過影集好像只拍第一季而已 後面不知道有沒有要再拍 所以我覺得最重要的是
: 要培養懂古代魔法世界那些基本知識的人才 然後想辦法寫長一點比較會成功
我是覺得不要像那些恐龍家長啦!
小孩子做不到、不想做的,就不要讓他做啦!
以台灣這種被列強瓜分的市場來說,能夠當副業的小說不會是這種類型的。
如果是以版上喜歡的類型來說,其實不少人寫、但沒什麼人看。
很多人看了動畫、看了漫畫、看了輕小說,跑去網站上發表自己寫的小說。
但確實國外太多好作品,現在娛樂也越來越多,這類型小說已經沒什麼讀者了。
就我的觀察啦!台灣小說家跟台灣Vtuber差不多,都是兼差做的。
即使寫到一個月幾萬塊,也是不怎麼穩定的錢,一樣還是兼差做。
另外台灣讀者都很有熱情和耐心,作者有在慢慢寫都願意等,很適合當副業。
如果是適合戲劇類型的小說,也有機會拍成電視劇。
雖然我們比較難做成動畫,漫畫化的門檻也比較高一些。
這方面就慢慢來啦,現在潮流大概都是當Youtuber或Vtuber吧?且看且珍惜。=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