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可能會離題,只是想補一下關於兒童色情的資料
由於我住美國所以以美國法律為主,台日是否有相關法律請先進補充
我非法律專家,有誤請指出
1. 為什麼色情不行、暴力可以
1791年通過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言論的自由
然而最高法院早已拒絕將第一修正案有關言論自由的保護給予淫穢內容
也因此美國對於是否該取締色情這件事情一直都處在法官自由心證的狀況下
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有特別切出淫穢這一個條目,但卻沒有暴力血腥等等條目
2005年大法官Antonin Scalia在最高法院針對Brown v. Entertainment Merchants
Association案件裁決 (不過這是針對販售暴力電玩的案件)有說由於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沒
有關於暴力與血腥的解釋,所以無法像是淫穢色情一樣予以限制
"一個最重要的基本原則就是政府沒有權力去限制他人在觀點、觀念、題材和內容上的不
同表達,除了歷史上少數幾個不受保護的言論,例如淫穢、煽動言論。但是立法機關不能
創造一個新的不受言論自由保護的類別,簡單地判斷某一類價值觀是否不受保護然後懲罰
那些未能符合標準的言論。"
總的來說,淫穢色情這件事情是已經被法院擺明了說不受到憲法第一修正保障,但虛擬暴
力血腥卻受保障
所以沒錯,在法律上,虛擬暴力創作表現合法,而色情可能NG
2. 色情和藝術的界定
自1973年的「米勒訴加利福尼亞州案」後,法界訂立米勒測試來定義一部作品是否為色情
1. 「普通人以現行社會道德標準」認為該作品從整體上來說是以鼓吹賣弄色情為主要內
容的
2. 作品的描述或說明以一種公然冒犯他人的形式對國家法律認定的性行為進行描寫
3. 該作品從整體上來說,缺乏嚴肅的文學、藝術、政治或科學價值
這個法律的問題在於「現行社會道德標準」這個定義實在是太過攏統
所以到頭來一切還是回到法官自由心證
不過由於美國尊重人權,尊重個人的自主意志
所以只要色情內容不涉及強迫、偷拍、違背自由意志等情況一般都不太管
3. 為何成人色情可以而兒童色情不行
兒童不論在身心理上的發展都不成熟,缺乏對事物的判斷力,也容易受到外界的誘導傷害
一般社會普遍認為兒童是社會的未來,需要予以保護
所以任何可能會對兒童造成短期或長期傷害的舉止都應該予以限制
比方說校車在美國有一個Stop sign,一旦亮出來雙向最少四線道全部都必須要停車
敢無視的最多可以罰2500美金或是監禁12個月
另外任何可能會創造兒童色情市場的行為都會被禁止並寄予重罰
2008年的美國訴威廉士案明確表明「禁止奴役當代兒童的起訴救濟和其他手段法」並沒
有違背美國線憲法第一修正案
換言之只要媒體中有任何有性暗示的未成年者,不需要通過米勒測試直接就是違法
且這包含持有及觀看(沒錯只看也是犯法的),罰則隨便就是入監個十年半載
4. 虛擬兒童色情的議題
前面已經說過色情本身就是個灰色地帶,換句話說你就不要不長眼
虛擬兒童色情本身也是處在灰色地帶,沒有明確違法(無相關法律)但也不受保障
但相較於成人,由於有眾多法律對兒童進行保護,連帶使得虛擬兒童色情成為議題
這也是Steam和很多歐美廠商能避就避的原因
持有虛擬兒童色情內容有判例有是有罪,但也有最後無罪開脫的
支持非法者認為二次元色情為淫穢之物,其存在本身就會激起人對於兒童之情慾
且其內容腳色多以現實中之真實場景為本進行塑造描寫,意圖使其聯想到現實中之兒童
而支持合法者則認為二次元出版物為虛擬產物,其產生之過程中並無任何兒童受害
若以此認定為兒童色情有過度延伸法律定義之嫌,所以不應該予以限制
2002年的Ashcroft v. Free Speech Coalition法院即是因為虛擬產物中並沒有真
人受害而認定Child Pornography Prevention Act of 1996違憲
這一些觀點衝突使得至今美國尚且明確的法律依據,判決仍然是由法官於審理時自由心證
5. 公開場合vs私人場合
最後關於公開場合和私人場合的差別
這一點應該不用太多贅述,法律上本來就有認定公開與私人的差別
比方說你在家裡全裸沒差,但到了公開場合就變公然猥褻
在家自己打麻將賭錢可以,但到了公開場合就變成聚賭
沒有去過美國的可能不知道,美國大多數州是禁止在街上拿開瓶的酒類
所以像台灣那樣買幾瓶啤酒到公園喝是犯法的
這也是告訴我們法律對於公開和私人的差別
所以如果你在公開場合發表不適當言論內容,可以被不特定多數大眾所接收
那很有可能會出問題,這也是這次爭議中場內和場外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