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休息吃早餐的時候看到這篇,雖然原文看起來非常像來洗文章篇數的。但還是有值得討論的地方。
首先,我不清楚日廠開發的馬娘AC(大型機台)的玩法,不過若是跟手遊差不多遊玩方式...
嗯...不知道各位知不知道曾經在遊樂場火紅的遊戲-三國志大戰呢?
給各位回憶的時間,我把我的看法提出。
1.首先:投資報酬率的問題。
從前所謂的大型電玩,不論是橫向卷軸過關(上尉密令),直立卷軸射擊(雷電),或者是格鬥遊戲(快打/餓狼),機體的外型(框體)都相同。對於經營者來說,成本只是買機版跟維修,就算壞到無法維修,價格也不會太貴。
現在的大型電玩,姑且不論框體各不相同,無法通用。追求聲光效果和新潮體驗的成果,機台本身的成本就不同於以往。
可是,各位覺得...跟從前相比,大型遊樂場對於現在的年輕世代而言,有很大吸引力?
在成本暴增,但收入(投幣率)無法提升的情況下,店家在引進新機台會相當謹慎。
好!我們假設有個富有的玩家,在不考慮成本(賺錢)的前提下(我當作錢丟水溝!),我就是要進,且還要找地方公開放著讓大家都能玩,這樣可以嗎?
...有回想到三國志大戰是什麼了嗎?我們來說第二點!
偉大的審查:遮遮掩掩的報告
只要是放在公開場合,供不特定他人遊玩的機台,都必須要報請內政部商業司做審查。
目前報請審查的機台分成三大類:娛樂型,益智型,跟非屬電子遊戲機三種
娛樂性很好理解,看起來像賭博的,就算最後得到僅是商品,都要報這類。(柏青哥)
問題是剩下兩類,兩者差別要擺設益智型電玩,需要經過登記,且接受控管。
對於代理商或者是生產者來說,被分到非電子遊戲機當然是最好的!所以除非是完全無法偽裝,不然通常會讓機台報這類型。
可是,問題在於...審查委員的評斷標準真的很謎。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內政部商業司找你所熟悉的機台是被分類到哪裡,且當初廠商交上去報告怎麼寫的。
不過在這兩類裡面,有兩個東西是絕對不能夠出現(被發現)!
一是在假設每個人相同操作,但所得的報酬卻不相等/不透明的情況,這就被認為有博弈的情況。三國志大戰遊玩之後會排出不透明的卡包,結果四代直接被打槍!
第二個...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運用網際網路與人對戰遊玩」,只要上繳的報告裡面出現能用網路連線到它地與真人一同/對戰,都直接被打槍!目前能連線的機台,無一不是當初騙審查委員『我們沒有網路連線!這能跟電腦對戰』或是『我們有限制的連線(跟隔壁同種機台),但個人成績無法相互影響』之類的!
真的有興趣,建議去看看 星光少女 頭文字D 當初申請文件,你會笑的很開心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