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wenbai (白根交)
2021-03-14 18:57:05如題
在親愛的我飽含殺意中男主因為殺人罪而被抓
雖然他有多重人格 但他並沒有殺人
那如果多重人格病患犯下殺人罪
且證據確鑿
那法官會怎麼判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20-03-14 18:57: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1-03-14 18:59:00美國會啊
作者:
Gaab (gaab)
2021-03-14 18:59:00反正不會死刑就是了 當然在中國和其他國家例外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21-03-14 19:00:00赤井心: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21-03-14 19:00:00作業自己寫
刑法以人為行為主體而不是以人格充其量就是用刑法19條去減刑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03-14 19:03:00刑19無敵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21-03-14 19:04:00參考致命ID 裡面就是在查殺人的到底是哪個人格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1-03-14 19:04:00不會,光是有精神病就不可能
無罪但是可能會判強制治療,有些是強制住精神病院,半輩子沒辦法出來的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1-03-14 19:07:00don't deserve second chance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03-14 19:09:00律師給力可能會19條1項 但我國如果是因為這樣判無罪其實還是要進機構強制治療 而且我們的精神治療並沒有很完整 就算進去也不會比進監獄輕鬆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03-14 19:11:00我們國家的精神治療機構其實一直很有問題 法務部一直想蓋一間專門治療的機構 但一直被周邊住戶反對
作者:
kterry01 (joker01)
2021-03-14 19:12:00黑傑克劇場版有一集不就是變臉的企業家?那也是多種人格變成女生殺人,最後再變回男生,還是得受罰阿。雖然最後選擇自我了斷,故意持械意圖攻擊警察被打死就是了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03-14 19:13:0019條一項適用前提是行為當時沒有識別能力 但多重人格很難證明當時沒有識別能力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03-14 19:15:00實務除了醫生鑑定也會配合監視器畫面以及目擊者的證辭你就算是多重人格但現實看起來這個「人」就是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所以用19條的機會不大
作者: CCNK 2021-03-14 19:20:00
強制治療吧 然後一直評估一直打槍最後在醫院掰掰
作者: jaffson8909 (galaxy8560) 2021-03-14 19:21:00
會不會叛不知道 但是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
作者: weison905 2021-03-14 19:23:00
醫學界目前還不承認多重人格吧 最多只能當精神疾病
作者:
Valter (V)
2021-03-14 19:24:00之前哪部電影 叫犯人自己腦內戰一場 如果把殺人的人格滅掉他就無罪
作者: Khatru (.........) 2021-03-14 19:25:00
其實精神疾病在中國好像也是不會判死,或是起碼有這個制度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21-03-14 19:27:0019條全世界都有差不多的條文 不用特別講台灣
作者: Khatru (.........) 2021-03-14 19:33:00
讓人詬病的事後續治療問題,不然精神疾病沒被判死,一堆國家都有
鐵警那件最近就翻轉變成判17年了。真的很難說 本來就不好判
比利戰爭裡就有講到精神治療的問題 其他國家其實也沒好多少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1-03-14 19:44:00其實各國案例看下來就會發現法律一直都有無法完全解決的問題XD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1-03-14 19:46:00然後精神疾病等問題也不是政府不喜歡做,就...很花錢,每句《政府應該》換算下來都很花錢的XD
作者:
kerkyky (kyky)
2021-03-14 19:46:00關精神病院強制治療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1-03-14 19:47:00監獄或精神病院也都很花錢啊,沒法跟古代一樣送去挖礦築路XD
可能會減刑或無罪 不過還有強制治療不過一堆人都認為強制治療沒什麼就是了....只看到的判幾年是不是死刑“只看得到”
作者: jacky40383 (AMD香死了) 2021-03-14 19:52:00
抓去強制治療
作者:
scottandk (sunkillsea)
2021-03-14 20:12:0019條第一項接86條第一項,會比死刑還慘,掰
作者:
spfy (spfy)
2021-03-14 21:16:00因為更多案例是強制就醫 強制治療60天之後出來重蹈覆轍所有親友和鄰居就在這種入院出院的地獄中循環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21-03-14 22:51:00會被送進阿卡漢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03-14 23:14:00而且19條是抄德國法的 大家不要一直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