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題外話
在討論英國王室的時候常常見到「民眾供養王室」這種說法
其實不太正確
女王現在的收入一個是她自己蘭開斯特公國領地的收入
另一個是財政部支付的Sovereign Grant(應該可以譯成君主補助金)
這補款項的由來要追朔到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的時代
當時政府文職和軍隊的費用來源已經分開不再全由國王負責
君主只負責支付政府文職人員的開銷
而支付方式是由王室領地(the Crown lands)一部分收入撥款給文職清單(civil list)
文職清單除了列出各個文官
也包括一些君主個人的開支項目
但是隨著政府組織擴大原本的撥款不夠支付每年的文職清單
因此喬治三世1760年一上台就跟國會商量
將「所有王室領地的收入交由國會管控」為條件
換取免除現有債務、以後不用負擔政府開銷
以及國會在文職清單上增加更多君主開銷費用項目
發展到19世紀維多利亞的時代
文職清單變成純粹表列王室專款的清單
2011年英國廢止文職清單法
改以Sovereign Grant Act 2011規定政府撥款給君主的事項
規定每年君主補助金為王室領地收入的15%
(目前為了整修白金漢宮,至2027年為止調高到25%)
所以
這個情形比較像
你家祖產你不能自由買賣、收的租金75趴要繳給政府
然後你有權在各大型活動擔任剪綵之類的職務
大概4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