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oLung (泡泡龍)》之銘言:
: 最近因為《CCC創作集》預算的事情,板上出現了不少和「台灣漫畫」有關的討論。
: 不過大部分的討論都是集中在產業面向(台灣有沒有市場啦,政府應不應該補助啦)少數
: 涉及內容的也是類型、題材和文化層面的討論;更進一步地,這其實影響到我們對「台灣
: 漫畫」的定義和認知——例如hermis板友就主張,台灣漫畫應該是「台灣本土文創」也就
: 是:「創作者是台灣人,創作的是台灣本土題材。」
其實我不是那個意思,還是解釋一下好了:
1.會這樣定義是為了做出市場區隔,但很顯然這個區隔並不被多數人認同
1-1. 想要讓台灣的創作品在其他外來創作品的競爭下站穩腳步,一定要找出自己
的特色,不然打不贏那些有豐富經驗,已經被篩選過的外來者。
1-2. 市場區隔的方法我覺得主要有兩種,一個是文化區隔,一個是地域區隔
1-3. 文化區隔這問題,因為台灣族群的文化認同是破碎的,很多題材你就算打上
是在台灣能看到的文化,也會出現兩種狀況:
1-3-1. 推出一個原住民文化或客家文化,因為與一些人的生活環境不同,
難以發生共鳴而產生興趣。
1-3-2. 推出一個外面也有的文化,比方說福佬族群的文化,外省族群的文
化,甚至是日本文化,美國文化,都打不贏外來的同文化屬性文創
產品。
1-4. 地域區隔的問題就是本土化題材的基本精神,只強調在台灣發生的事,不去
強調這些事背後的文化背景。但要討論這些事卻不強調文化,就很容易扯到
政治跟歷史背景,然後造成撕裂。
(不過這現象隨著時代逐漸改變,年輕人是比較不在意那麼多了。但同時也
意味著新一代更不會對本土題材感興趣。)
2. 現在多數人認定的是人才區隔,講到這個我就覺得嗯,你們可以看看最近的新
疆棉事件是怎樣,之前的林書豪是怎樣。
講白一點,人是會跑的,今天做台灣題材又不賺錢,台灣市場也不給機會,我
跑去國外賺錢,我自己的文化認同跟政治立場只會漸漸遠離台灣。
後面怎樣就不用我講了,再講就是要挑筆戰犯板規的事。我只是要強調一點就
是,人才區隔根本毫無意義,那只是在創造一個你以為人家是,人家根本不理
你的尷尬現象,就是台灣之光現象。
要強調自己是台灣人,自己創作的東西就會有人買單?喔大概中國人會比台灣
人更挺台灣創作者吧。
看看雷亞,看看大宇,對啦台灣的www
3. 基於以上兩點,所以才會有這麼嚴格的定義。
如果你不這樣定義,創作者幹嘛認同台灣?幹嘛去為台灣文創努力?
我說了賺錢求得溫飽最重要,沒有錢都不要談甚麼文創產業,人都餵不飽了談
甚麼文創產業?
既然要賺錢,就是在做生意,堅持自己是台灣人有甚麼意義?當然是哪國有錢
賺就承認自己是哪國人啊。
至於廉恥?本土認同?再吃不飽前都不算甚麼好嗎?
喔對了我知道還有一種堅持叫做不要創作,不要想著用創作賺錢,我去當超商
店員都可以活得比較快活。
至少討論台灣文創的時候,我不用為了環境的問題背上一個無能的標籤。
不管誰在嘴砲台灣文創多糟糕,都跟我無關,我又不是創作者,對吧?
我還能跟著嘴勒wwww
4. 所以最後就是台灣沒有一個想賺錢的創作者願意認同台灣了,想要做市場區隔
還會被政治,想要賺外國錢還要被當台奸,吃飽撐著嗎?
喔對啦,還有那種「認真」的創作者,不求錢不求名利,只是為了心理的堅持
而創作。
在CCC創作的那幾位就是這類創作者,連新聞稿宣傳都沒做到位的,默默地做然
後還要被噴做的東西沒市場,無能,不要領補助續命。
哇,都給你們說就好了,反正嘴砲不需要擔甚麼責任,把台灣創作者都罵到抬
不起頭了再來發文問「為甚麼台灣沒辦法做鬼滅之刃」之類的。
然後像我這種嘴砲就又跳出來分析一堆有的沒的廢話,大家聽聽吵吵過後,問
題依然沒辦法解決。
所以最後我的結論是,要談文創產業就不要談本土,賺錢最重要。不要那麼多定義
定義越多限制越多。
反正多數台灣人還是信甚麼台灣之光模式
等我成為台灣之光,那就是台灣文創起飛了
對他們來說只要這樣就可以自嗨了,沒文創產業也沒差
至於私底下我認不認同自己是台灣人,那要看有沒有在台灣人身上賺到錢再說。